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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05-07-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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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直属单位及其办公室认真按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了大量信息,对市政府及时掌握全市各地动态,指导工作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直属单位及其办公室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现就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进一步转轨转型,我市经济社会正进入加快发展、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而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也呈现多发的态势。因此,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尤为重要。各级政府、直属单位及其办公室要把报送信息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支持信息工作人员做好报送政务信息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研究和解决报送政务信息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物质保证。

二、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形成快速反馈机制。各级政府、直属单位及其办公室要适应形势要求,建立健全畅顺的信息工作网络,把主要职能部门和有关基层单位纳入信息网络,设专(兼)职信息员,建立并落实报送信息的制度;把信息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和反映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各种情况。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切实做好重要信息报送工作。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重要信息范围和标准》,并切实提高报送信息的时效性。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大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上级政府及其信息部门报告,报至县级不超过1小时,报至市政府不超过2小时,报至省不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最迟不能迟于事件发生后5小时。同时要及时跟踪上报事态发展、处置措施、原因、后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等有关信息。对未达到紧急信息上报范围和标准,但发生地点敏感、涉及人员身份特殊、持续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的其他情况和问题,也要及时上报。注意收集和反馈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特别是可能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对有关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在每季度末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一次本地本部门社情民意的综合情况。

四、落实工作责任制,杜绝信息迟漏报。各级政府及其办公室要按照省府办公厅和市府办公室的要求,明确责任人,层层建立健全责任制。发生迟报、漏报、瞒报信息的问题,由相关地方或部门领导负责。对迟报、漏报、瞒报紧急信息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追查原因;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是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紧急信息的,由市政府办公室予以通报批评。各级政府信息部门,要逐级加强对报送信息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各级政府及其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提出加强和改进报送信息工作的意见,认真抓落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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