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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关于进一步促进云浮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时间:2011-03-31 20:45
  • 来源:云浮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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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府办〔201127

 

【已废止】 关于进一步促进云浮市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1号文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粤建房〔201118号)精神,切实稳定我市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我市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关注民生和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进城镇化带动战略,大力推进城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要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给,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设力度,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责任,引导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新建住房价格增长控制目标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我省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具体要求,根据我市2011年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2011年我市城区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控制在不高于本年度GDP增长速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调控房地产市场和稳定房价的责任,明确约谈和问责机制,确保完成全年的调控任务。

新建住房价格以统计部门统计发布数据为准。

三、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要确保完成2011年广东省下达的云浮市保障性住房新开工建设任务,多渠道筹措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土地净收益10%计提专项用于保障房建设。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采取政府投资、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开发建设、项目法人招标建设以及由企业提供自有土地建设等模式,通过新建、改建、配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和加快房源供应速度。

四、增加保障性住房土地有效供应

落实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土地出让时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五、加大房地产市场开发力度,增加商品房供应

市城区要加大商品房建设力度,缓解市场供求矛盾,平抑房价过快增长。各县(市、区)也要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力度,增加市场供给,为市民提供质优价稳的商品房。同时,大力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盘活土地,增加房地产市场开发土地供应。

六、住建部门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监管,严格执行“一房一标价”的规定

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要加大商品房预售款项资金监管力度。加强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坚决遏制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密切关注市场的变化情况,出现房价异动的区域、项目,可暂停预售予以抑制。

七、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规定,自发文之日起,严格执行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九、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住建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户籍)住房信息系统,为掌握居民购房情况,依法征税提供依据。

十、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完善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分析和监测

统计部门及时发布市场调控和相关统计信息,稳定市场预期,为群众住房消费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统计、住建、国土、税务、金融等部门要按照房地产预警预报工作的要求,定期互通相关房地产信息数据,加大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力度。

十一、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各级新闻媒体要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客观报道房地产市场形势,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打击违法投机等方面的宣传报道,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严格规范各类房地产展销行为,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房地产  市场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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