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云府办〔2016〕23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云浮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听证目录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省政府令18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将市政府法定职权范围内应组织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制成《云浮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一、本听证目录分为“须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特别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和“须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两部分(见附表)。
二、本听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按时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进行梳理,并向市法制局提出新增或调整听证事项,由市法制局汇总提请市政府补充完善本目录。
三、本听证目录以外的其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组织听证。
四、依本目录,应当依法组织听证而未履行听证程序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不得提请市政府或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对听证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本目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听证目录表
附件:
听证目录表
一、须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特别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序号 |
听证事项(内容) |
设立依据 |
听证承办单位 |
1 |
编制和修改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区域规划、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二)项 |
市规划编制委员会 |
2 |
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规划(纲要) |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二)项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二、须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序号 |
听证事项(内容) |
设立依据 |
听证承办单位 |
1 |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 |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发改委令第2号,2008)第三条、《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粤府办〔2002〕10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 》(粤府办〔2015〕42号)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2 |
市、县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粤府办〔2002〕10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 》(粤府办〔2015〕42号)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3 |
制定或调整城市供水销售价格及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粤府办〔2002〕10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 》(粤府办〔2015〕42号)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4 |
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及销售价格 |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粤府办〔2002〕10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 》(粤府办〔2015〕42号)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5 |
制定或调整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票价 |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粤府办〔2002〕10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 》(粤府办〔2015〕42号)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6 |
制定或调整城市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粤府办〔2002〕10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 》(粤府办〔2015〕42号)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7 |
制定或调整环卫服务清洁卫生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粤府办〔2002〕10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 》(粤府办〔2015〕42号)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8 |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二)项 |
市规划编制委员会 |
9 |
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二)项 |
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
10 |
保障性住房建设重大事项 |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三)项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1 |
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一)项 |
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
12 |
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二)项、《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一)项 |
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
13 |
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一)项 |
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
14 |
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事项 |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二)、(三)项 |
市环境保护局 |
15 |
公共汽车线网规划 |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第五项第(五)小项、《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三)项 |
市交通运输局 |
16 |
涉及教育方面的重大事项 |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三)项 |
市教育局 |
17 |
涉及医疗方面的重大事项 |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三)项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8 |
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重大事项 |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二)项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9 |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 |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三)项 |
市国资委 |
20 |
市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二)项 |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21 |
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二)项 |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22 |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二)项 |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23 |
市城区道路中央绿化带改造升级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二)项 |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云浮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驻云浮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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