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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浮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时间:2012-06-15 10:18
  • 来源:云浮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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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

 

云府办201219 

 

 

关于印发云浮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 》业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反映。

 

 

二O一二年三月二日

 

 

 

云浮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建设文化强省和文化强市的战略部署,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积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打造中国禅都、石艺新城、百越之地,使云浮成为提升岭南文化影响力的生力军,共建共享文化的先行地,建设“健康生态幸福”文化的示范区,特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回顾

(一)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并取得实效。

完成全省第二批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市的体制改革,成立了市、县两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建了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继续深入推进市电影公司和市演出公司的体制改革,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完成了内部机制改革。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成。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和文化活动广场等一批市级标志性文化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市文化馆、市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二级馆,市人民广场被评为全国特色文化广场和全国妇女健身示范点。对市人民广场及周边市民活动场所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了露天舞池、露天电影放映场,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舒适宽敞、环境优美、设施齐备的公共文化场所。全市建成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县级文化设施21, 镇级文化设施70个,村级文化小广场900多个,文化娱乐室800多个基本形成了以市、县文化馆、图书馆为重点、镇(街)文化站为基础的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三)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积极实施先进文化工程,大力开展城乡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群众对公共文化的享受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实施广场文化“十个一”工程。群众自发参与组织的广场舞会已达122400多场,参与群众达1000多万人次。“正月十五闹元宵万众同乐贺新春”大型广场舞会被评为全国特色广场文化活动。

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全市建成农家书屋550家,覆盖484个行政村(居委),覆盖率50.2%,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建设任务,完成率达140%。探索出一条适合全省山区农家书屋建设的路子,为全省实施农家书屋工程提供了经验和借鉴,率先建成全省第一家“农村党员书屋”,2010年全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现场会在云浮召开,雷于蓝副省长等领导充分肯定了我市农家书屋工作。

实施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电影放映工程,2010年全面完成农村电影放映任务,全市共完成农村电影放映10000以上场次,受到省广电局好评。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提前完成了全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村村通”任务。通过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市已建成镇、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点84个,辐射服务近16万农村人口。

实施“文化三下乡”工程每年市、县两级图书馆都组织开展“流动图书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全市共送图书下乡17万册。 各级文化部门积极举办多种多样的文化演出活动,将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送到农民群众的家门口。全市共送戏下乡2140场(次),服务农村群众达622.3多万人(次)。

实施文艺创作精品工程。不断发展壮大文艺创作队伍,积极创作推出了一批有影响的精品力作,获得了多项国家、省级奖励,其中,获得省级银奖以上项目43个、国家级奖励项目11个。

(四)文化品牌效应显现。

注重抓特色,打品牌,大力挖掘、研究、继承和弘扬地方历史文化、民俗特色文化、传统民间文化,着力打造禅宗六祖文化、石艺文化、南江文化三大特色文化品牌。与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佛教协会联合举办了首届广东宗六祖文化节,市投入600万元与上海音乐学院合作创作的《六祖惠能》音乐剧被列为全省三大重点扶持舞台剧目之一,2009获省第七届“五个一工程奖”,与省文化厅联合举办了两届广东(云浮)石艺创意大赛,成立了云浮市南江文化研究中心,举办了云浮市首届民间艺术新春大巡游、南江文化论坛、南江流域山歌大赛等活动,连续多年举办南江文化艺术节,举办了两届广东(云浮)石文化节。《禾楼舞》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参加上海世博会“广东周”文艺展演。

(五)文化资源保护成果喜人。

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阶段工作并通过了省的验收,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1785处,新发现文物点1611处,复查文物点174处,普查的数量、质量居全省前列,其中两处新发现文物点列入2009年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和广东省文物普查十大新发现。全市现有文物保护单位112个,其中省级9个,县级103个。现有馆藏文物11489件(含民营馆),其中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111件,三级文物666件。新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8个,省历史文化名村1 个,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国家历史文化名村1 个,完成了邓发故居、罗定学宫、国恩寺、菁莪书院等一批文物保护维修项目。

全面完成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调查项目涵盖16个门类,共收集线索 8146条,调查项目541个。编纂普查文字资料130余万字,编印普查成果汇编本42册。建立了市、县两级名录保护体系,公布市级名录20个,县级名录80个。9个项目成功申报为省级保护名录,1个项目被列为国家级保护名录。公布了13人为首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其中4人被评为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成功举办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周展演展示活动,举办了两届南江流域民间山歌大赛,举办了三届以省级名录张公庙庙会为基础的南江文化艺术节,以及以非遗内容为主的全市民间艺术汇演活动。云城区分别被文化部和省文化厅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石雕)艺术之乡”和“广东省民族民间(石雕)艺术之乡 ”。此外,一批镇村相继被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连滩镇)、“广东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连滩、天堂、都城镇)等。

(六)文化产业发展有新进展。

发展为第一要务,按照“繁荣与管理并举,整顿与建设并重,调整结构,品牌经营”的工作思路,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等灵活有效措施,新发展了一批网吧、印刷企业等文化经营单位,培育壮大了文化市场总量。同时,积极探索文化产业发展新途径,率先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已正式投入商业营运,并成功引进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广电增值业务开发和信息电子制造企业落户清华启迪云浮科技园。积极打造“中国禅都”和“中国石都”,规划建设的六祖文化博览园被省批准为“广东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获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300万元。云浮国际石材石艺城2008年被命名为广东文化(创意)产业园,正在着力建成一个集研究、创作、展览、销售、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石艺博览园。加快推进生态文化旅游慢行绿道建设,以市城区为中心,建设5条连接全市各县(市、区)的慢行绿道,将禅宗六祖文化、南江文化、石艺文化三大文化区,以及邓发故居、腰古水东明清古村落、蔡廷锴故居、连滩光二大屋、大湾古建筑群等旅游点串连起来,成为“广东大西关”特色文化生态旅游的新亮点。

(七)文化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不断探索创新文化市场监管模式,推行文化市场交叉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量化考核、成立印刷复制等行业协会、组建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建立文化市场管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等一系列长效管理措施。我市1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被评为全国“服务农村、服务基层”先进集体,1人被评为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优秀个人,市文广新局获得文化部2008-2009年度全国优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及办案单位二等奖

必须同时看到,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瓶颈和制约难题。主要表现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总量不足,标准不高,部分镇、村两级和社区还不完善,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覆盖仍未完成,且面临不少历史遗留问题;文化活动档次、规模和水平有待提高,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能力不够强,未能及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产业底子薄、数量少、规模小,文化市场的开放力度有待加大;文化与旅游业结合不够紧密,直接推动经济发展作用不够明显;文化队伍中高端人才匮乏等等。

二、“十二”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九次全会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市和提升文化软实力的要求,以打造“中国禅都、石艺新城、百越之地”和共建共享文化的先行地、健康生态幸福文化的示范区为主线,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增强文化的引领力、塑造力、传播力和影响力,为推动云浮跨越发展和建设幸福云浮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今后5年内,建立和完善覆盖市、县、镇、村四级的普惠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全市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其中以农村为重点的公共文化服务明显改善,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广播电视、电影、书报刊、演艺节目等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基本能满足城乡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三大文化品牌和特色文化产业得到有效发展,基本建成“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文化强市建设要求,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加快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构建普惠型公共文化体系,达到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兴业的目的。2012年完成市、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农家书屋建设达标或升级任务。2014年前完成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建设任务。市、县建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或民俗博物馆、传习所)。组建以市为龙头,各县参股,并可吸纳社会资本参股,以乡镇放映点为基础的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每个县至少有1座多功能厅数字电影院,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套数字放映机,中心镇及各县(市)城区要建成一间具有3厅以上的数字电影院,各行政村建成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和农家书屋,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9%以上,全面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有条件的镇和自然村逐步建立固定的电影放映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兴建各种文化设施。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建设面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的公共文化设施。加强对城镇、住宅小区、大型建筑等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指导和监管。

1、建成一批重大标志性文化工程。重点抓好云浮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包括云浮歌剧院、云浮文化艺术中心、云浮粤剧中心、云浮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南江文化博览馆、罗定文化中心、新兴县东方文化广场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争取在2015年前建成1个以上的标志性大型文化设施。

2、推进镇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到2013年,全市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34个文化站和960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室要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建成,到2015年,全市90%的文化站达到省二级站以上标准。加强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建设,拓展投资渠道,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3、落实文化惠民计划。继续实施和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镇和社区综合文化站()、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和农家书屋等国家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公共文化进村入户和外来工文化服务,采取政府采购、文化事业单位实施、社会参与运作的模式,大力开展送文化下基层、进学校、社区、厂矿企业等,广泛开展广场文艺活动、群众歌咏比赛、公共图书馆服务等系列活动。建设覆盖全市的数字化服务网络,多渠道向基层配送文化资源。

4、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加大对边远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特定区域和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到2015年,每年参加3次以上文化活动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50%以上,实现全市人均拥有1.2册以上公共藏书、每月观看一场以上电影、每季度观赏1场以上文艺演出、每半年参与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和参观1个以上文化展览的目标。

5、加强公共文化资源建设。各级公共文化单位要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委托生产等形式,鼓励支持文化企业生产质优价廉的公共文化产品。不断拓展和延伸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网,面向基层开展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要加强藏书、藏品建设,注重对地方文献、文物、民俗器物和本土名家创作的艺术精品的收藏,形成品种丰富、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文化资源体系。

6、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创新管理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场馆的管理,推动大型公共文化场馆的后勤服务逐步社会化。各级财政要确保足额经费投入,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推动公共文化场馆全面免费开放。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机构设置,落实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尤其是基层文化站的经费、人员编制和工资。实行公共文化服务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建立人员准入机制,提高业务人员比例。大力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的辅助队伍,鼓励和支持成立各类民间文化社团,加快组建文化志愿者队伍。

7、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实行文化人口评估统计制度,逐年提高全民文化活动参与率。实施国民艺术教育普及工程,在机关、单位、企业和乡镇、社区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业余读书、摄影、书画、合唱、舞蹈等各类文化艺术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文艺演出、艺术讲座和文艺创作辅导。

(二)打造文艺精品,提升文化品位。

大力繁荣文艺创作,全面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加大扶持和激励文艺创作,加强原创性作品生产,推动禅宗六祖惠能、邓发、蔡廷锴、陈历史人物与事件、地方特色文化和新时期杰出人物、典型事件等为题材的创作。创新政府扶持文艺创作方式,优先扶持反映云浮地方特色以及具有示范性、导向性、有影响的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创作排演有云浮特色的精品剧目(节目),参加全国性全省性艺术展演评批和组织参加有关展演活动。着力培育引领时代潮流的本地文艺创作领军人物。支持省内外名家大师在我市创建工作室,提升云浮文艺影响力。

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以禅宗文化、石艺文化、南江文化等特色文化品牌及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为依托,以广场文化活动为龙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继续办好广东禅宗六祖文化节、广东(云浮)石文化节、南江文化(连滩)民间艺术节、南江流域山歌大赛、正月十五闹元宵万人舞会、新兴六祖诞庙会、云安马塘庙会、罗定东山庙会等民俗文化节庆活动,认真办好重大文化节庆活动,突出开放性、独特性和群众性,把节庆活动办成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提升城市的知名度。

(三)保护文化遗产,展示云浮历史文化底蕴。

加强文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云浮市石文化博物馆(云石遗址展览馆)建设,完成新兴县、郁南县新博物馆和云安县博物馆、云城区博物馆(邓发展览馆)的建设。全面完成云浮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公布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一批省、全国重点级文物保护单位。市财政每年投入资金用于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对列入县级、省级、全国重点的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全面保护和抢救具有粤西特色的其他古建筑。完成国恩寺、邓发故居、蔡廷锴故居、罗定学宫、菁莪书院、罗定文塔、大湾古建筑群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修葺工作。对部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抢救性维护和修缮。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区街的保护与开发力度,加强对古村落的保护和管理。申报一批国家级、省级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完善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现有市、县级博物馆全部达到国家三级博物馆以上。着力打造云浮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对云浮绿道沿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与维修,与市旅游部门共同打造云浮三大特色文化旅游品牌。

全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有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对列入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给予专项资金补贴,鼓励和支持重点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加大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保护,创建国家级禅宗六祖文化生态保护区。对有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组织力量、创造条件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设云浮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演示馆和数据库管理系统,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和开发,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旅游的结合,结合我市的旅游线路、景点,带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开发,如山歌、舞龙、舞狮、民间舞蹈、各种特色的民俗文化等等。

继续挖掘、整理文物普查成果,将文物普查成果转化为文化影响力成果,全面推动民间文物挖掘、传承、保护和建设工作。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五个一”工程即:立足一个展馆、汇编一本书、组织一次演示、打造一台戏、建立一个培训基地)。争取更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列入国家级、省级名录,进一步展示云浮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完善和出台文化产业扶持政策,组织本地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参加深圳文博会,加大文化招商力度,加快推进广东禅文化产业园、石艺创意产业园、南江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产业园区为平台,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外资共建共享我市“三大”文化产业园区。抓好广东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广东禅文化创意产业园内规划五大产业:一是禅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包括国恩寺、六祖故居、龙山温泉、藏佛坑景区、神仙谷景区、水湄景区等。二是禅文化研发与交流产业,包括世界禅文化学院、禅文化博物馆、禅文化研发中心、禅乐制作中心、禅文化动漫制作基地、禅文化影视实验基地、禅风建筑研究中心、传统手工艺保护与发展基地。三是禅文化感悟与养生产业,包括农家禅院集群、山林禅院集群、温泉民居集群。四是禅农文化体验产业,包括禅农并重体验区、农禅区、特色花卉种植。五是禅文化服务与消费产业,包括禅文化主题酒店、特色商业、素斋馆、温泉养生会馆、民俗居等。进一步加快推进五大产业及重点项目的建设。加快石艺文化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石材工艺龙头企业,全面提升石材工艺创新能力,实施版权兴业工程,加强石艺原创作品的知识产权申报和保护,走石材工艺企业生产、展示、销售、观光旅游于一体的路子,进一步办好广东石文化节以及广东(云浮)石艺创意大赛,提高石文化节和石艺创意大赛办成全国性的知名大赛,成为我市的又一张特色石艺文化品牌,带动产业发展。加快南江文化研究和资源整合。重点加强南江文化的研究和项目规划,做好罗定学宫、菁莪学院、罗定文塔、连滩光二大屋、大湾古民居等文化景点的资源整合,打造南江文化旅游精品线路,不断向外产生辐射力和吸引力,提高知名度,创建省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挖掘和利用云浮丰富的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业、工艺美术业、娱乐业、动漫业、会展业、影视业等文化产业,进一步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支持企业创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方文化品牌。

(五)发展壮大新闻出版事业。

进一步发展报刊业,培育云浮日报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推进报刊资源整合、联合重组和结构调整,鼓励媒体跨行业跨地区的合作。培育一批具有先进印刷水平,规模效益突出,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骨干印刷企业或集团,推动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等企业发展壮大,建成若干特色和技术先进的印刷复制基地。

(六)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强化管理,依法行政,坚决遏制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制售活动,大力清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依法查处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创新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机制,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有效促进全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人才强文战略,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与我市文化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文化系统行政管理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力度。加大高端文化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编导、策划、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管理等领军人物。优化人才组合和年龄结构,提高人才效能,特别要通过传承、传带等方式加大力度培育传统文艺人才。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抓好“三大文化”人才培养,加强民间人才的挖掘,鼓励支持各类民间文化团体发展,评选民间工艺大师,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人才。建立完善科学的人才激励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对为云浮文化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以及重大文化成果给予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实施。

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把加快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听取本《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专题汇报本《规划》的执行情况。

(二)强化政策落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从2011年起,各级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确保不低于当地财政总支出的1%,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标准,确保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足额投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规定,农村行政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未达标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和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农村与社区综合文化室建设。从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强市建设。市、县要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资金需求,并用于财政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产品,重点解决农村基层群众看电影、看戏、看书难问题;设立市文物维修保护征集专项资金,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和民间文物征集;设立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改革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方式,实行按项目拨款和以奖代拨,逐步将政府对文化经营单位的无偿投入转为国有资本金的投入。

用好用足国家、省鼓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文化用地政策,将文化建设用地纳入各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编制。

 ()强化全社会办文化合力,促进共建共享文化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企业或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形成全民参与、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文化发展新格局,形成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使之成为我市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和公共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鼓励文化投资的政策及其相关细则,大力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兴办实体,提供设施,直接投资、公私合营、捐赠冠名、赞助承办等方式进入文化领域,努力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投入机制。实行重大文化项目招标制,定期举办“云浮市重大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建立云浮市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产业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推介各地重大文化项目,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文化项目。

(四)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繁荣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各方参与的文化发展新格局。

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绩效目标考核,事业拨款由“养人”向保障项目和发展转变,引入用人竞争机制,激发内在活力。

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步伐。按照省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电影公司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及广播电视机构制播分离和网络转企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贯通,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标准的有线网络运行管理新机制。

(五)强化文化法制建设,保障地方文化安全。

全面推进我市文化法制化建设,牢固树立“依法兴文,以法管文”的意识,认真执行各项文化法律法规,加强文化法制宣传,加强文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文化执法力度,规范文化执法程序,增强文化执法透明度,强化文化执法监督,为加快我市文化强市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题词:文化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云浮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驻云浮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3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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