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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兴县大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云府函〔2025〕70 号)
  • 时间:2025-11-14 10:0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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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兴县大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云府函〔2025〕70 号


新兴县人民政府:

  《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新兴县大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请示》(新府〔2025〕179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兴县大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对大江镇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的具体安排,是对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细化落实,是编制详细规划的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 2035 年,大江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326.26 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288.60 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6348.47 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 7.64 公顷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紫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基于大江镇作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区定位,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构建镇域“一心一轴一带两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严格控制开发强度,拓展造林绿化空间,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四、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发挥《规划》对镇村建设的引领作用,指引镇域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和手段相结合。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强化宅基地、乡村产业项目用地保障。统筹镇村连线成片建设,建设美丽圩镇,修复田园生态景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五、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新兴县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统筹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市自然资源局、新兴县人民政府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5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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