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   移动版
 |  长者助手  |   长者专区  |  无障碍  |  智慧政务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它文件 >正文
关于严厉打击“三违三抢”行为的通告
  • 时间:2012-07-30 16:08
  • 来源:云浮市政府办公室
  • 浏览:-
  • 分享到:

 

 

 

 

  云浮市人民政府文

 

云府201255

 

  
      关于严厉打击“三违三抢”行为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三违三抢”(即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违法采矿,抢搭、抢建、抢种)行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改善城市环境,保障全市城市规划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推动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建设信用云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开展严厉打击“三违三抢”行为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三违三抢”行为是指未经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林业、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出租和买卖土地,破坏耕地、林地,在城市规划区范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用地抢搭、抢建、抢种,以及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

二、本次打击“三违三抢”行为的重点范围为:影响全市城市规划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的“三违三抢行为,近期实施范围为市中心城区(包括云城区的云城街道、高峰街道、河口街道,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都杨镇>,云安县六都镇)和各县(市)城市规划区(包括罗定市的罗城街道、附城街道、素龙街道、双东街道,新兴县的新城镇、六祖镇、太平镇、东成镇,郁南县的都城镇、平台镇)

三、“三违三抢”行为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以有关职能部门发出的限期拆除清理或停工整顿通知书为准)自行纠正其行为,超过规定期限的,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依法组织拆除清理或依法强制取缔。

    四、“三违三抢”行为人必须积极配合查处工作,如干扰、破坏、阻挠查处工作或鼓动、组织、参与暴力抗法的,视其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五、广大干部、群众要大力支持、配合打击“三违三抢”行为,积极举报 “三违三抢”行为(举报渠道:市府办公室督查科,举报电话:8988197;市国土规划局执法监察支队,举报电话:8936669)

六、本通告自2012614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ICP备案号:粤ICP备09015554号-1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