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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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浮市落实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
目标责任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云浮市落实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任务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云浮市落实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
目标责任任务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和省府办《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精神,为确保完成2012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任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和省府办《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适度保障的原则,按照问需于民、以需定建、分步实施、轮候解决的思路,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探索建立具有云浮特色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到“十二五”期末,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包括最低收入的特殊困难家庭,下同)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按照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任务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建设用地、建设资金和优惠政策的落实,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1120套(户)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三、具体工作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责任,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政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承担起住房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至少每月听取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研究和探索本地区住房保障的工作思路,解决在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开展中的存在问题。各县(市)房管局要在每月8日前,将本地上个月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质量管理等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按照任务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今年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任务,抓好建设项目的用地、资金、优惠政策和建设项目的落实。
一是明确具体建设项目。各县(市、区)要将分解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具体地块,明确实施主体和实施时间,将年度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名称、规模、地块、项目开工时间、建设进度、资金来源等情况及纳入管理的建设项目具体情况于5月18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要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加快工程的建设进度,争取在年底前竣工投入使用;列入今年开工计划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认真梳理和查找影响工作的推进因素,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制,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确保在10月前全部开工建设。
二是建设资金要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政府要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市下达的建设任务,增加地方预算安排。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要不低于10%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财政资金安排不足的县(市、区),还要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的提取比例;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资金,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完善配套功能。同时,要通过利用企业债券、引导社会机构和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式,吸引各种社会投资主体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是建设用地要落实到位。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在年度用地规划中,按照方便保障对象生产、生活、上学、就医方便的原则,通过划拨方式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社会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可通过政府有偿提供土地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由房地产开发等各类企业或其他机构出资建设公租房。此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会同市国土规划部门抓紧制订在年度新增商品房开发建设用地中,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方案。
四是优惠政策要落实到位。公租房建设一律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落实建设、购买、运营等环节的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免税规定。对于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财政、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地税等部门要加强支持和指导。
(三)抓好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住房保障工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要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一是按照满足基本日常需要、配备基本生活设施的原则,严格控制套型面积。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
(四)做好建设进展情况报送工作,为统筹全市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各县(市、区)和统计部门要加强保障性住房数据的采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报表的统计,报送的数据要客观、真实、科学,统一口径,按时按质报送。同时,要落实项目建设的月、季度通报制度,市住建局负责每月、每季度向全市通报各地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开工晚、进度慢的通报批评。
四、开拓创新,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
(一)建立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今年,我市按照省的统一部署,逐步将现有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直管住宅类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只租不售,积极探索和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二)合理确定公租房的供应对象、保障标准以及保障方式。我市的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城镇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线标准按照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确定,住房困难标准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三)实行以需定建,轮候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需求对象申报情况,结合当地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定期轮候、逐年分步解决的原则,组织制订公租房建设规划,向社会公布项目选址地点和建设方案,接受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定点需求登记,并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定点需求登记结果应在政府网站、报纸等主流媒体进行公示。根据公租房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定点需求登记情况,对保障对象实行轮候分配。
(四)严格准入与退出管理。一是严格准入管理。从申请人家庭收入、资产标准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方面严格把关,强化准入管理。依托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资格审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二是规范分配管理。加强对公租房分配方案的审核和监督,实行登记结果、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确保公租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健全退出机制。通过鼓励群众举报、不定期检查、入户调查、信函索证、委托第三方调查取证等方式,加强住房保障资格监管和住房使用情况巡查,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取消其保障资格。
五、加强督查,落实健全约谈问责机制
市人大、市政府每年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市各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督查,对工作进度推进较慢、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县(市、区),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市监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根据《云浮市住房保障工作约谈问责暂行办法》(云建保〔2011〕13号)抓落实,落实相关责任。
附:云浮市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表
附:
云浮市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表
地区 |
工作任务及要求 |
责任人 |
实施单位 |
备注 |
云城区 |
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60套。 任务要求:在年内竣工的要达到184套以上。 |
温耀良(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树章(云城区副区长)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全市2012年保障性住房的目标任务是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120套(户),年内竣工的要达440套(户)以上。 |
罗定市 |
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20套。 任务要求:在年内竣工的要达到88套以上。 |
郭伟旋(罗定市副市长) |
罗定市房地产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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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 |
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50套。 任务要求:在年内竣工的要达到100套以上。 |
何炳友(新兴县副县长) |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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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 |
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70套。 任务要求:在年内竣工的要达到68套以上。 |
谭焕英(郁南县副县长) |
郁南县房地产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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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县 |
发放租赁补贴20户。 任务要求:发放租赁补贴20户全部完成。 |
伦佩珍(云安县副县长) |
云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
主题词:城乡建设 保障性住房△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 |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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