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   移动版
 |  长者助手  |   长者专区  |  无障碍  |  智慧政务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它文件 >正文
云浮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时间:2024-01-15 09:08
  • 来源:本网
  • 浏览:-
  • 分享到:



2023年,云浮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高站位推进学习贯彻工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清华大学法学院顺利举办云浮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市县两级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全部建成,各级党校发挥党员培训教育主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全覆盖。二是高质量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我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指导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作出工作指示批示22次。出台《云浮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连续4年实现市县镇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三是高标准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推进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从常态化向制度化转变,目前已学法讲法59次,编制《云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汇编》,经验做法获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司法部网站、《法治日报》等转载推广。全市开展法治报告活动近30场,领导干部旁听庭审7次,5万多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优秀率达98%以上。超12万人次参与法律法规线上知识竞赛,以赛促学气氛浓厚。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提高行政立法质效。一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年度制定计划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编制计划,推动《云浮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3部法规立法,出台《云浮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管理办法》等2部政府规章。强化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发挥好立法基层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温氏集团成为首批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7个单位成为首批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二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不断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实行“书面审+调研审+上门审+会商审”“四审”模式,扎实推进审查备案工作。召开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调研论证会70余次,从严把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要行政决策289份,推动各地各部门出台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105份。系统梳理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03份,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78份。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云浮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云浮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编制工作指引“一图一册一清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部门管理运行。编印《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严把决策合法合规审查关,实现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共办理法律事务3537件。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147项,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406件。深化跨区域受理审批机制,与省内15个城市签订“跨城通办”协议,全市777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免证办”覆盖435种电子证照、3176个事项,27个事项智能“秒报秒批”。推动环评审批提质增效,压缩环评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75%,豁免30个大类、61个小类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环评。云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步明显,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从2022年的第16名提升到2023年的第13名。二是持续加强招商引资服务。突出产业链开展招商,建立“链长+专班”制度和招商引资项目库,2023年全市共引进签约招商项目203个,计划总投资615.71亿元。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新备案项目4082个,总投资924.07亿元,近三年市场主体年净增超过1万户,总量突破15万户。在全省率先实现“粤商通”云浮企业注册应用全覆盖,推出助力招商引资和推出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三是持续优化便民便企服务。大力建设数字政府,我市在省数字政府均衡化发展评估中排名全省第一。出台落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53条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共办理退税缓税减税降费约13.3亿元。建设互联网+监管执法体系,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依托综合监管平台启动部门抽查任务225个。推行容缺受理服务,设立投资项目帮办代办窗口和惠企政策兑现窗口,设立“办不成事”受理反馈窗口,共受理办结企业群众反映问题43件,满意率100%。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整第二批综合行政执法权901项到镇街,并对下放行政执法事权进行动态评估。在全省率先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指引等6项配套制度,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入选广东省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并在全省推广。在全省率先设立新业态新模式企业行政执法“观察期”,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规范、严格执法,行政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实地督察12次、督导检查69次,出台推动执法规范化的内部工作制度文件77份。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全市928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取得执法证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从2022年的14.24%下降到5.32%。三是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召开全市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以点带面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广应用“粤执法”网上办案,全市累计办理案件约3万宗,其中非现场执法办理案件1335宗。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市直行政执法主体已制定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6个364项,全市交通管理类实施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约30万件次。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深化人大、政协监督。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委和政府监督体系中统筹规划,推动审批监管、行政执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2件、政协提案172件。二是强化监察司法审计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常态化以案促改,发出纪检监察建议57份,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30多项。畅通“府院联动”沟通渠道,全市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677件,所有行政应诉案件均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从2022年的62.9%上升到92.31%。持续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全市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01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26件,被监督的行政机关到期回复率100%。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要求,完成审计项目25个,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41篇,提出审计建议108条。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监管工作,8个政府网站、104个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省集约化平台和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监管。根据省集约化平台《网站监测报告》,我市网站平均得分120.9分,进步明显。市政府门户网站新增设置8个专栏,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共计发布信息6.76万条,访问总量2569.10万次,全市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5条。

(六)健全社会治理法治化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筑牢平安云浮基石。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整治电诈、涉毒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全市接报刑事治安警情8372宗、同比下降0.62%,立案4721宗、同比下降8.47%,破案2052宗、同比上升17.93%,盗窃警情同比下降30.88%、诈骗警情同比下降12.63%。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039家次,排查并督促整改事故隐患问题5211项,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203起。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机制,努力提升调解能力水平,我市代表队获全省人民调解员职业技能竞赛第5名,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7105宗,调解成功率99.1%。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受理办理信访事项3379件,化解中央信访工作联席办交办信访积案51件。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17件,行政复议纠错率从2022年的21.1%下降到12.54%。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实体平台初步融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约11.6万人次。全市法律援助案件优良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全省8个地市之一,新增6件案例入选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例库。村(社区)法律顾问连续9年实现全市全覆盖,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约1.7万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市开展各类型法治宣传活动2000多场次,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个别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还需努力提高。二是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需不断深化。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大力加强。针对这些问题和短板,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改进。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云浮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省委赋予云浮“争先进位、跨越发展”目标定位,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夯实法治根基。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生动实践。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述法”工作报告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旁听庭审制度。

(二)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和行政决策质量。坚持“小切口”重点领域、民生领域立法,持续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联系功能。持续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落实《云浮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各地各部门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管理机制,提高市政府法律顾问审查质效。

(三)进一步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每月通报,提高“粤执法”办案使用率,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推进一个案件向一类问题整改,保持行政复议应诉“两降一升”,推进全市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

(四)进一步推进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加强发展实体经济、做大做强现代产业的制度保障,深入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首违不罚”、“综合查一次”等惠民利企政策举措。加强对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进一步推进平安云浮法治云浮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试点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打好法治人才“引育留用”组合拳,坚持用好“地校联动”机制,持续优化法律服务队伍结构。深入推进法治人才学习培育机制,全方位优化法治人才发展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云浮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ICP备案号:粤ICP备09015554号-1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