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   移动版
 |  长者助手  |   长者专区  |  无障碍  |  智慧政务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它文件 >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府〔2023〕7号)
  • 时间:2023-03-16 08:43
  • 来源:本网
  • 浏览:-
  • 分享到: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1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

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大型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首次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将更加全面地展现经济总量效益和内部结构。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会议、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以及坤明书记调研云浮的指示要求和伟中省长听取云浮汇报时的指示要求,高质量开展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分析全市的产业链、供应链的构成图谱和运行情况,明晰发展过程当中的短板弱项,为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推动云浮实现争先进位跨越式发展提供准确的经济数据支撑。

二、统筹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市政府将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普查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市各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全市经济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落实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同时要积极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培训及报酬待遇工作,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多措并举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普查,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督促“四上”企业健全统计原始凭证、统计台帐,推动“四下”企业完善业务系统和财务核算,确保普查数出有据。市场监管、编办、税务、民政等名录主管部门要加强管辖范围单位的年检工作,开展名录清理整顿,及时剔除“僵尸”“空壳”单位、完善名录信息,确保名录资料详细准确。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对普查数据的实时监测、汇总、审核、分析,确保普查过程可控,结果可信,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332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wp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ICP备案号:粤ICP备09015554号-1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