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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云浮市保障电力供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府办函〔2021〕121号)
  • 时间:2021-11-01 15:3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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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函〔2021121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云浮市保障

电力供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十四五”期间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云浮市保障电力供应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电力供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电力供应协同合作,加强全市电力供需形势分析研判,部署保障电力供应,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落实电力供应保障措施;统筹推动全市电力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市电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分管能源工作的市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云浮海关、云浮供电局、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粤泷发电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具体人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和云浮供电局,由双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员共同组成,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云浮供电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经召集人审定后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落实情况;要积极提出工作建议,研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互通工作信息,共同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召集人同意。

  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7




云浮市保障电力供应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集人吴泽桐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廖政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洁洲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曾云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袁伙月  市财政局局长

梁绍雄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叶伟光  市国资委主任

陈金进  市商务局局长

岑荣汉  市统计局副局长

吴喜洲  云浮海关关长

张  军  云浮供电局总经理

吴  润  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伟基  广东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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