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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函〔2021〕87号)
  • 时间:2021-09-22 10:1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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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函〔202187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深化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云浮市深“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1919



云浮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11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改革目标。20217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以下统称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以下统称地方层面设定)的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共68项)、审批改为备案(共15项)、实行告知承诺(共39项)、优化审批服务(共405项)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其中,我市实施(审批层级市、县级)的改革事项中,中央层面设定的有137项,直接取消审批15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30项、优化审批服务84项;地方层面设定的有2项,按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一)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省政府梳理形成的《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广东版)》,以及《广东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制定形成《云浮市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负责]

(二)切实落实涉企经营许可分类改革。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进一步巩固2019年以来我市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果,深化涉企经营许可分类改革,更大力度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一是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或证明材料。二是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实施部门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在企业申办时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监管部门不得以未经备案为由,限制企业开展经营活动。三是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实施部门应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制作告知书一次性告知企业;由行政机关出具、用于证明企业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原则上不再收取,改由企业就符合相关条件作出承诺,实施部门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四是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要依法依规积极推动下放审批权限或委托实施,方便企业就近办事;要精简经营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坚决取消“奇葩证明”,采取并联办理、简化中间环节等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负责]

三、强化改革系统集成配套

(一)完善清单联动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联动调整机制。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中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原实施部门要将其移出本部门权责清单;对其他事项,各单位要及时在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调整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子项拆分、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等内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负责]

(二)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告知企业需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简化住所使用证明,扩大住所申报承诺制范围,便利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经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负责]

(三)推进“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推进涉企审批服务从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需求导向转变,将企业多业态经营需要办理的多项许可改为按需组合一次申办、智能导引一表申请、并联审批一键分办、证照信息一码展示,优化审批服务,提升准入准营透明度、便利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021年在佛山市的帮扶下,建立起我市的“一照通”登记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高频事项“一照通行”全覆盖。[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负责]

(四)推广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构建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综合应用体系,丰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政务、商务、金融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加强各审批业务系统与全省电子证照库、电子印章平台对接,加快完善基于电子印章的数字签名功能和应用,实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线共享、查验和调用,并探索向社会公众、第三方平台开放电子证照库。加快推进企业电子印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广“电子卡包”等应用,方便交易相对人、平台企业等查询、核验有关信息。加快推动存量、增量证照电子化转换,确保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负责]

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的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履行监管职责,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问题。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由原实施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审批事项,由实施部门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各监管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和监管标准,细化具体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监管格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负责]

(二)加强证照管理衔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精准推送至市、县级涉企经营许可主管部门后,有关部门要依企业申请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并将办理结果反馈市场监管部门。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如未载明许可经营项目、未使用特定表述等,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业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负责]

(三)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高监管靶向性。探索构建监管风险预警模型,自动判别企业风险状况,将有限的监管资源精准投入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建立监管大数据资源库,关联整合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司法判决等相关信息,“一企一档”记于企业名下,梳理违法失信行为特征,建立高风险企业前导指标。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加快推进省域、市域“一网统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对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实行行业禁入制度。[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负责]

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我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具体协调推进,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法治保障、督促落实、总结评估等方面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逐一梳理“523+4”个事项与部门的一一对应关系,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进行经营范围规范用语梳理,不断完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根据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并将登记注册信息精准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市政数局负责加强跨部门涉企经营信息数据共享归集应用,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三平台”,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络,梳理我市各部门数据接口情况,做好对接需求调研,统筹、协调各部门及时做好与“三平台”及我省“证照分离”改革专题应用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市司法局负责做好“证照分离”改革的法治保障,确保我市的“证照分离”改革依法有序进行。

(二)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主管部门需明确每个事项对应的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同志,涉及多个事项的需确定牵头科室,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市相关牵头单位反馈。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上级部门的最新工作进展,了解全国、全省范围内其他城市的先进做法。

(三)加强评估、确保成效。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触动层次深、涉及领域广、推进时间紧,“进四扇门”涉及许可程序、材料、时限等改革,对业务水平要求高,改革事项多、工作量大。要综合运用数字政府改革成果,通过技术手段,完善改革常态化评估方法,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闭环管理机制。结合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引导企业对办事指引、审批程序、服务质量等方面“评卷”,形成企业主观评价指标。各地、各部门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改革积极性和主动性,抓好改革任务落实。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扩大政策知晓度,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一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吃透改革精神、掌握改革政策、熟悉改革操作,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执行到位,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主管部门要在930日前将本部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报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云浮市实施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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