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解读文本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云浮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项目建设成本的真实、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浮新区实际,研究起草了《云浮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二、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浮新区实际,并根据新区内设部门“三定方案”明确了相关职责。
(二)明确第二章立项招标根据上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相关文件制定第三章概算控制和预算结算审核相关内容。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区实际制定第四章工程变更管理。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区实际制定第五章工程合同管理。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区实际制定第六章工程质保期和质保金。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区实际制定第七章工程验收及档案管理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第八章附则。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