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行政许可办事流程,确保政府网站提供的办事指引服务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保持一致,根据《云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子版)的通知》(云编办〔2016〕63号)和《云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应用实施工作的通知》(云编办〔2017〕3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路运输行政许可实际情况,我局编制了《水路运输许可等十一个水路运输管理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简称《办事指南》。
二、主要内容
办事指南(送审稿)》主要包括了企业从事广东省沿海及内河水路运输的经营许可; 企业从事内河广东省内普通货物运输的经营许可; 受理初审并上报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的经营许可和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内水路普通货船运输事项;广东省内新增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港澳航线船舶营运许可业务(含在航港澳航线船舶续期、变更船舶数据)的受理初审;经营港澳航线水运企业许可业务(不含经营旅客及单船1千载重吨以上危险品、集装箱货物运输业务)受理初审;经营国内、国际、港澳台水路运输企业设立许可(部管权限经营国际、国内、港澳台水运企业行政许可)的受理初审;广东省至港澳航线船舶运力许可业务(普通货物及单船1千载重吨以下危险品、集装箱货物船舶运力,含1千载重吨)受理初审共十一个行政许可事项,详细介绍了受理范围、设立该事项的法律依据、实施机关、申请行政许可的具体条件和材料、法定办理时限、是否需要收费、窗口办理流程和网上办理流程、窗口办理地址、权利救济途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十个部分的内容。此外,为更加方便行政相对人读懂相关文字指引,我局还专门编制了窗口业务办理流程图和网上办理流程图,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示了办理流程。
三、贯彻落实
为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发挥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作用,我局按照省、市编办的工作要求,根据本局工作职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水路运输许可等十一个水路运输管理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本《通知》已经 2017 年 12 月 19 日局务会议通过,并于 2017 年 12 月26 日经云浮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同意,自 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布了《水路运输许可等十一个水路运输管理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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