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本试行办法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4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
二、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指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有关规定,通过了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组织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是指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工〔2015〕2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15-2017)》(粤科高字〔2015〕81号)有关规定,经评审、公示,省科技厅报备通过,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四、该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办法适用于在云浮市辖区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国税和地税登记的企业。
五、本办法的扶持对象有哪些?
本办法主要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高新技术入库企业和取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进行扶持,分别给予5千到30万元的资金补助。
六、该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途是什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和技术创新等相关事项支出。
七、该专项资金采取什么补助方式?
该专项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即当年符合条件的企业,次年安排资金补助。
八、企业申请该专项资金补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补助的企业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云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三)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或高新技术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申请该专项资金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通知:市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
(二)企业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云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和准备相关材料,报送至当地科技主管部门。
(三)审核公示:市科技局审核申报企业申请材料,对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后的企业名单报市政府批准。
(四)拨付资助:企业获得的资助由市财政下达到所属地的财政部门,由属地财政部门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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