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行办法》
的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小金额贷款保证保险?
答: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由政、银、保三方合作开展,是指小微企业以自身信用作为保险标的投保,获得保险公司为企业还款能力提供保险,主要用于满足小微企业、农村种植养殖户和城乡创业者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小额融资需求,贷款金额在数3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更重要的是贷款人在无抵押、无担保条件下,保险公司对贷款提供保证保险,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可以让小微企业以合理成本获取贷款支持,以维持资金正常周转。
二、小金额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主体有哪些呢?
答:服务主体主要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农业种养殖户、农村各类生产经营性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城乡创业者,以及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借款人、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等。
三、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贷款额度和期限?
答:对不同的贷款对象实行不同的贷款额度,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期满可展期一次,但最长不超过2年(含展期)。
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的企业融资成本有哪些呢?
答:融资成本由银行贷款利息、保险担保费两部分组成。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总成本控制在7%以内。
试点期间,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2倍。
保险担保费率以保险公司在保险监管机关备案或核准的费率为基础,试点期间年费率合计最高不超过贷款本金的2%。
承办机构可根据小额借款人实际风险和资信状况分别实行差别化利率和保险担保费率,不得收取除利息和保费以外任何形式的其他费用,不可另行增加担保公司作为担保来源。
五、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标准有哪些?
答:市政府设立“云浮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资金规模为2682.26万元),给予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贷款本金的1%保费补贴和提供风险分担(当贷款发生风险损失时,银行先承担20%,剩余损失如果在保险公司当年实收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总金额的200%以内,则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损失金额超过实收保费总金额的200%以外,超出部分的损失由银行承担50%,政府设立的扶持基金承担50%,但年度补偿总额不超过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余额)。
六、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流程?
答:贷款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云浮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试点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对小额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自愿前提下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与相关保险公司签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4、相关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贷款保证保险责任、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银行在相关手续完备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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