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   移动版
 |   长者专区  |  无障碍  |  智慧政务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正文
云浮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时间:2006-10-14 22:35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浏览:-
  • 分享到:

云浮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农村卫生工作是国家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云浮市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镇、村三级)的建设,努力为农民群众构建医疗保障体系。

一、科学规划,加强管理

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关系到占全市人口72.9%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云浮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并实施好区域卫生规划,初步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云浮要求每个镇必须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必须设立一所集体举办的卫生站。加强农村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准入管理,加强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评估、管理与监督,重点对镇、村医疗机构的医疗操作规程、合理用药和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器械消毒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就医安全,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取缔无证行医,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超范围执业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村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增加投入,加强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

云浮市逐年增加卫生经费的投入,重点扶持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一无三配套”(无瓦房,业务用房、人员、设备配套)建设,合理安排卫生院必要的卫生事业经费、离退休人员费用和发展建设资金,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使卫生院能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真正开展好预防、保健、医疗、计划生育、康复、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七位一体的基本服务。

三、加大对薄弱卫生院扶持力度,稳定农村卫技队伍

云浮继续加大对薄弱卫生院的扶持力度,目前,省已分批对云浮每间薄弱卫生院补助20万元,市政府拨出专项经费分批对每间薄弱卫生院补助5万元,各县(市、区)政府拨出专项建设经费对每间薄弱卫生院补助20万元。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云浮将在2007年前投入765万元完成全市17间薄弱卫生院改造建设任务。为稳定农村卫生技术队伍,使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安心工作,云浮实行对卫生院在职的中、高级职称医务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标准为:受聘高级职称每人每月500元,受聘中级职称每人每月300元,经费由各县(市、区)政府财政中列支。

四、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扶持制度

云浮严格执行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生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镇级卫生院服务的制度。建立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制度,采取援赠医疗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特色专科建设、合作管理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

五、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云浮利用新兴中药学校的教学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农村卫技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卫技人员的学历层次,为农村培养短缺适用的卫生专业人才。鼓励医学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市卫生机构的在职或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并重点加强镇、村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镇卫生院除分期分批派出业务骨干到大专院校进行学历培训外,在岗卫技人员每年培训累计不少于15天,乡村医生每月集中镇卫生院培训不少于10个学时。同时,市二级以上医院每年免费为农村医疗机构培训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云浮严格要求全市镇卫生院临床医疗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到2010年,全市的乡村医生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将逐步分流。

六、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1、切实加强农村中医三级服务网的建设。云浮积极完善县中医院、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三级农村中医服务网络,要求市镇卫生院要100%成立中医科,开设特色中医药专科(专病),实现中医药人员、设备、业务用房三配套。加强对乡村医生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农村中医骨干,乡村医生要掌握基本的中医技术,能运用中、西两法为当地农民开展常见病防治工作,方便群众就医,做到小病不出村,使农村中医三级服务网的功能不断完善

2、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在全市各镇、城市社区组织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宣传中医药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鼓励乡村医生在开展诊疗活动过程中,运用中医中药为群众治病,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七、加强农村卫生站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云浮切实加强农村卫生站的建设,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广东省“村卫生站医生”补贴资金拨付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农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办法》的规定,到2007年底,全市每个行政村将设置一个卫生站,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业务用房和医疗设备,落实村卫生站医生的补贴。推行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由镇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行政、业务、人员、财务和药品购销等实行统一管理。村委会要按卫生站的建设标准为集体举办的卫生站无偿提供业务用房,严禁向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卫生站及其乡村医生收取管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云浮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ICP备案号:粤ICP备09015554号-1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