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直单位,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331号)及市中医药局制定的分配方案,现按规定下达2025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共39万元(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级补助资金,尽快将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5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331号)
云浮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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