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260号)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分配方案,现按规定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26,478万元(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省财政将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拨入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市级统筹,不纳入基层“三保”专户管理,请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各县(市、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社〔2021〕90号)、《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5〕413号)要求规定,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将本级应承担的补助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各县(市、区)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照附件2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260号
云浮市财政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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