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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财政局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的通知
  • 时间:2022-07-28 11:4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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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257号)要求,结合市政府批复,现将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共689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等详见附件1、2、3)下达给你们,支出列 “20502 学前教育”相关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3号)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原则上不得用于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补助(或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云浮市2022年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任务及资金分 配表

                2.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

                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257号)



云浮市财政局 

2022年3月3日

附件1

云浮市2022年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

公办幼儿园新增学位计划

金额(万元)

新增学位任务数
(个)

新增学位数占比
(%)

小计

2160

100.00%

689

云城区

450

20.83%

143.52

云安区

360

16.68%

114.92

罗定市

450

20.83%

143.52

新兴县

450

20.83%

143.52

郁南县

450

20.83%

143.52


附件2

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教育部

省级财政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市级主管部门

市教育局

资金情况

中央补助

689万元

年度实施总体目标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9%以上,改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新增公办幼儿园5所以上,巩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对能够辐射带动薄弱园开展科学保教的城市优质园和乡镇公办园给予支持。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80%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5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9%

改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

≥5所

对能够辐射带动薄弱园开展科学保教的城市优质园和乡镇公办园给予支持

有效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师生满意度

≥80%

家长满意度

≥80%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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