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财工〔2021〕95号)等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给你单位(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在年度执行中,将按照资金分配办法据实清算和调整,多退少补。
二、请严格按照《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等有关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此次下达资金为参照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预算分配表
云浮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9日
附件
2022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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