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   移动版
 |   长者专区  |  无障碍  |  智慧政务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 医疗卫生 >正文
小明检查出有恶性肿瘤,费用比较大。基本医疗已报销了,还有补充医疗保险,是如何赔付的?
  • 时间:2022-07-08 17:28
  • 来源:本网
  • 浏览:-
  • 分享到:

  答:参保人在医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因急诊、抢救并收治入院治疗和因急诊、抢救无效死亡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纳入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范围。

  保险年度内,参保人符合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后各年度将视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收支情况相应调整)后的费用,按以下规定支付:

  5万元(含)以内,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赔付65%;

  5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内,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赔付70%;

  10万元以上,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赔付75%。

  每一保险年度每人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云浮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ICP备案号:粤ICP备09015554号-1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