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   移动版
 |   长者专区  |  无障碍  |  智慧政务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 社保民政 >正文
除缴费年限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有附加条件吗?
  • 时间:2022-08-22 19:02
  • 来源:本网
  • 浏览:-
  • 分享到:

答:失业保险金是个人履行缴费义务后应该得到的一项权益。按规定,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除上述条件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其他附加条件。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取消了证明材料、60日申领期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失业人员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先行参加培训,也不得要求提供失业证明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云浮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ICP备案号:粤ICP备09015554号-1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