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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时间:2021-05-06 08:2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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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广东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20〕53号)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全省范围内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中应当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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