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政府有相应的帮扶措施。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国家普遍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的困难群众,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救助。像老周这样的贫困人口可通过国家普遍性财政补助和特殊财政补贴的形式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其发生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时,还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享受相应的住院及门诊费用报销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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