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程序如下: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公共服务中心(站)平台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申请人应签署《申请特困供养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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