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新增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对于之前已配发道路运输证的,可到辖区政务中心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