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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变动的审批权限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应该由谁审批?
  • 时间:2024-04-29 09:36
  •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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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现行分级审批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报批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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