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   移动版
 |   长者专区  |  无障碍  |  智慧政务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 环保应急 >正文
学校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酸、废碱液中和之后否为危险废物?
  • 时间:2022-07-20 08:51
  • 来源:本网
  • 浏览:-
  • 分享到:

问:学校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酸、废碱液中和之后否为危险废物?

答: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规定,废酸、废碱中和处理后产生的,可直接满足或经过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物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满足相关法规和排放标准要求可排入环境水体或者市政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的废水、污水,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云浮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ICP备案号:粤ICP备09015554号-1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