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是否继续?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07 18:23:42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

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医保发〔20255号)现就该文件解读如下:

1.为什么要制定文件?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号)要求,公布“免陪照护服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政府指导价,从202541日起实施。因此,必须要制定“免陪照护服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

2.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文件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明确“免陪照护服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根据粤医保发〔20252号文规定,结合我市定价原则,制定“免陪照护服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1)。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在执行《云浮市“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表》时,只能等于或低于该价格标准,不得高于该价格标准。二是综合管理。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和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免陪照护服务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

3.执行文件后有哪些影响?

答:“免陪照护服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省医疗保障局通过成本调查,制定政府指导价,我市属省定的第三价区,按照定价原则制定我市的政府指导价,价格标准更合理。

4.文件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文件适用于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收费,民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附件:云浮市“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表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202547


原文链接: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附件 云浮市“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表.xls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 2025-04-07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2025-04-07《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 2025-04-07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2025-03-21关于云城区南翠医药有限公司等12家零售药店成为我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公告
  • 2025-03-21关于云浮市望尘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零售药店纳入云浮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单位: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766-8869802   单位地址:云浮市云城区育华路兴隆西二巷3号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