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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
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医保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市医保局云城分局、云安分局,市社保局云城分局、云安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规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并制定政府指导价
根据粤医保发〔2025〕2号文规定,结合我市定价原则,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1)。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同时开展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收费的同时,加收该项目收费。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在不超过《云浮市“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医疗服务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并按要求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价格项目落地实施的综合管理
请各辖区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和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免陪照护服务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此前我市出台的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云浮市“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表
2.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号)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
政策解读:《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