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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统计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28 16:07:30 文档来源:云浮市统计局 查看次数:- 【字体:

  2020年,云浮市统计局法治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抓手,按照国家、省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执法检查为手段,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统计人员法治教育,进一步夯实统计法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统计法治工作完成情况

  (一)健全完善统计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一是健全统计法治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统计法治工作,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工作领导机构及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并召开专题会议,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全局性中心工作,认真进行研究。二是夯实统计法治学习教育。我局于年初制定了《2020年云浮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2020年云浮市统计局学法工作计划》,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统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并定期进行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三是增强普法针对性。针对被调查企业负责人法治意识不足和统计员更换频繁,以及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对统计工作了解不深的实际,加大统计法律进机关、企业工作力度,将印制的《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2000多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资料发至“四上”企业、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四是强化统计法治工作保障。将统计法治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为保证工作需要,每年预算一定的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经费。

  (二)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局内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利用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局副职分管工作例会等,分专题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培训,同时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侵权责任法》《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公共法和《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并传达贯彻落实好省府办有关文件精神。全市统计系统内即结合统计调查业务培训、工作会议等工作,组织统计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促使基层统计人员知法、守法。各专业在组织统计业务培训的时候,都能够做到将传达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作为第一专题,纳入培训议程,认真落实。二是利用“9.20”统计开放日等节日节点,组织干部职工走上街头,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无纺布袋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七人普宣传以及普法宣教活动,努力提高统计法律法规影响力。三是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将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与宣传情况纳入检查的内容,同时对被检查单位的领导和统计人员,开展面对面的“以案释法”“以事说法”,进行法制宣传与教育,收效明显。此外,2020年9月1日至20日,还积极发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参与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三)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为了做好各级统计部门各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台账管理,更好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统计法治监督制度,建立并印发了《关于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台账制度的通知》(云统字〔2020〕6号)以及《关于印发云浮市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统字〔2020〕12号),通过台账管理,建立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档案,规范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工作程序,推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整体上台阶。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台账将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联合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省统计局进一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印发了《云浮市统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云统字〔2020〕3号),制定了《云浮市网报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案》,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0年度网报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现场执法检查,按照市级抽查比例先后完成了对6家企业统计数据的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是云浮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及精神的具体实践,首次实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监管,下阶段,我局将逐步推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监管开创新局面、步入常态化。

  (四)其他工作。一是着力做好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服务指南》等规定,依法加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和清理。2020年,依法审批了市水务局《云浮市城市节水统计报表制度》。二是组织全市统计系统业务骨干参加广东省统计局统一组织的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在本市统计系统推选全省统计执法业务骨干,并上报省统计局。三是为准确反映城乡建设发展工作的进程,及时更新“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更好满足我市各项统计调查的需要,特别是为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前期基础。

  二、2020年统计法治工作存在问题

  云浮市统计局法治工作的开展对进一步优化统计工作环境,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发挥了较好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法治工作还局限于完成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处布置的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做得较少;全市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人员总数较少,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时较为被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还有待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部分统计对象没有设置专职统计工作人员等,这些均不利于统计工作的稳定性。

  三、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思路

  (一)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 宪法日、“12.8” 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日为节点,深入开展统计普法活动。督促各县(市、区)紧抓各主题宣传日的有利时机,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活动,不断增强统计普法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二)持续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学习培训。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争取把统计法律法规列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听党课内容之一,并进行不定期的考核,使其重视统计,依法统计。二是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宣传和学习,对统计人员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守法自觉性。三是利用互联网、报刊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统计工作、《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统计调查和执法检查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统计信用信息平台对统计失信企业的惩戒作用以及对统计调查对象的警示作用,不断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三)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要求和程序,及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梳理执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能力。同时,要努力提升统计执法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使广大调查对象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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