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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7 14:49:19   信息来源:本网

《云浮市云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听证会公告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召开《云浮市云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听证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关: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分局

二、听证会时间:2021年62815:00-17:30。

三、听证会地点: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楼会议室。

四、听证事项:《云浮市云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五、决策的内容和背景资料

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号)精神,按照、市有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要求,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分局委托广东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云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在开展禁养区情况排查的基础上,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的禁养区进行调整,明确禁养区边界,编制完成方案》。为了进一步完善《方案》内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需广泛征求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召开本次听证会。

六、听证会参加人员

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名额为23人,其中:

1.本区年满18周岁以上,与《方案》有关或者关注该《方案》的公民共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镇(街道)的报名申请人员中确定,其中包括畜禽养殖场经营者、社会团体代表、市民代表等。

2.本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生态环境、农业、自然资源、水务等相关政府部门领导或专家,共10人。

3.云城区各镇(街)分管领导共8人。

4.听证参加人数少于8人(即第1项和第2项申请人员合计少于8人),听证会将延期举行。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部门相关代表由听证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自愿报名产生,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七、听证会代表的条件

听证会代表须在本市居住满2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收集所代表群体的意见并能按时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听证会。

八、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群众代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听证代表报名时请填写《方案听证会报名回执,纸质版加盖公章或电子版直接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回复我局报名即可。

九、听证会代表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62日至2021620(工作时间)报名群众代表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

2.报名地点: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分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联系电话:8813732

十、听证会参加人员公示

听证会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听证机关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具体人员名单,以便听证会代表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云浮市云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听证会报名回执




附件: 附件 《云浮市云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听证会报名回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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