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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云浮市2019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9 10:49:09   信息来源:本网

各县(市、区)及云浮新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云浮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方案》要求,为推动我市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完成绿色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快建设现代生态城市,现公布我市2019年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及审核方式

(一)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应在名单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登陆“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并在两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半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二)鼓励未列入名单的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企业可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申请,并登陆“服务平台”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

(三)企业开展审核工作可采用下述两种方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流程,原则上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方案的确定、方案的实施、持续清洁生产等。

(1)国家、省或市考核的规划、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

(2)国家级、省级或市级能耗、环保重点监控名单的企业;

(3)申请各级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财政资金的企业;

(4)其他能耗较高或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如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

2.上述情形以外的企业,可以实施简易流程清洁生产审核,原则上包括审核准备、现状调研及问题分析、方案的确定与实施、绩效分析与汇总等。

(四)企业可自行组织开展审核工作,或通过聘请外部专家、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服务机构等方式开展审核工作。

二、验收流程

2019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我局委托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开展,具体按《关于委托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开展我市2018-2019年清洁生产验收工作的通知》(云经信函〔2018〕350 号)(附件2)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 号)(附件3)要求执行。

三、时间安排

对列入名单的企业须在2019年9月20前申请审核验收,逾期没有提出申请的,将自动滚入下一年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指导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附件:1.云浮市2019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2.关于委托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开展我市2018-2019年清洁生产验收工作的通知(云经信函〔2018〕350 号)

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 号)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15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石秀娟,电话:8822218;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傅炳光,电话:8861632)




附件: 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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