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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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金正龙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铂粉13吨、钯粉3吨、铑粉1吨、银锭2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云环审〔2022〕16号
2022年5月20日
广东金正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云浮罗定市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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