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开展大气和水污染整治工作

根据罗定市迎接广东省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方案要求,罗定市从6月份开始开展大气和水污染整治工作,并迎来省环保厅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组第一个月的进驻督查。

一、大气和水污染专项督查及整改情况

201769日、613日和624日,省环保厅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组(以下简称“省督查组”)到我市进行了督查。省督查组一共检查了17间企业,行业分布为制药、建材、塑料再生、电子、电镀等,检查时,有3家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1间停产搬迁;其余13家正常生产。根据督查组反馈情况,存在疑似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分别是: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天创(罗定)双东环保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罗定市明扬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罗定市科通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罗定市桥岭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罗定市星光化工有限公司和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督查组现场已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由我市环保部门继续调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疑似违法的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

针对省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我市环保部门立即向存在问题的7家企业分别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根据督查反馈问题立刻进行整改,能立刻完成整改的必须立刻完成整改,不能立刻完成整改的必须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落实的时间,及时向我市环保部门报送整改报告。我市还要求环保部门加强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的监管,对企业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核实企业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一对一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直至企业整改完毕。

目前,专项督查已完成整改的企业: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罗定市科通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罗定市明扬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罗定市桥岭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罗定市星光化工有限公司。

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现场检查频次,跟踪落实企业的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严格要求企业履行环保职责和义务,规范内部环境管理工作,保障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防止出现环境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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