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6日上午,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专题通报“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成效以及“十五五”工作谋划思路。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有关领导,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就相关工作回答媒体提问。
“十四五”期间,云浮市始终坚持规划引领、法治护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纲领性文件,率先颁布实施《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科学划定4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环评许可办结时限整体压缩75%,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夯实。
随着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十四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跃升: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三年保持97%以上,5项大气主要污染物指标浓度较“十三五”期间下降超过10%;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西江云浮段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省控南山河永丰桥断面水质从劣Ⅴ类提升至Ⅲ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4.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连续五年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4%以上。“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建成16个重点工程、103个“无废细胞”,成功打造六都镇、榃滨镇2个“无废小镇”示范样板。
下一步,云浮市将聚焦打造美丽云浮示范样板,不断提升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力争2028年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奋力谱写粤港澳大湾区美丽“后花园”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