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以党建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为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一、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和年度学法重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带头开展学习研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悟“十二个坚持”核心要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在生态环境领域落地见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闭环工作机制。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重要工作靠前指挥、重大问题牵头会商、重点环节统筹协调、重要任务跟进问效。印发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干部评价核心指标,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闭环责任体系。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将法治能力建设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完善常态化学法制度,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执法培训和典型案例复盘,实现执法人员和关键岗位全覆盖。依托广东省学法考试、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强国学习APP等平台强化自主学习,组织旁听庭审、执法实操演练等实践练兵,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专业素养。

    二、聚焦重点任务,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为导向,将法治思维贯穿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过程,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一是蓝天保卫战纵深推进。强化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综合治理和法治监管,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7.5%,优于全省平均水平,排名全省第6;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六项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二是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严格落实流域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强化西江云浮段水环境管控,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和饮用水水源保护。西江云浮段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全年有4个月水质达到Ⅰ类;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连续5年100%。三是净土保卫战稳步实施。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强化重点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牢牢守住土壤环境安全底线,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连续5年100%。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2个地下水环境国考区域点位水质优于Ⅴ类。

    (二)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维护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权威。一是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警务联勤共治机制。年内开展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行动次数同比增长超60%,有效减少重复检查。二是严格规范执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执法流程、强化证据固定、严把案件质量。全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1宗,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执法正面清单、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公开道歉减轻处罚等惠企制度,全年办理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案件数量同比增长51.43%,减免罚款金额同比增长97.41%,统筹执法力度与温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四是强化全过程监管。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与资格管理,以全流程规范杜绝执法不公、不严问题。

    (三)优化政务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为民、服务便民,以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环评审批效能。发挥“三线一单”刚性约束与引导作用,落实“一对一”帮扶机制,推行容缺受理,畅通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出台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及排污许可三联动审批方案和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方案,降低企业环评编制成本。政务服务好评率保持100%。二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全年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均履行完整法定程序。三是深化政务公开。依托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政策法规、执法监管、政务服务等信息,全年规范及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压实审查责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底线思维,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机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公信力。严格落实应诉工作相关规定,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规范行政复议应对程序,自觉履行复议决定。畅通12345、信访等环境投诉举报渠道,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处理率达100%,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主动接受各类监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运行。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针对上年度法治建设存在问题,逐项整改到位,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果,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六)深化普法宣传,厚植全民生态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内容,推动生态环保法规深入人心。一是健全普法机制。重点围绕新制修订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开展主题宣传,组织举办专题培训2次。二是拓展宣传阵地。在本地主流媒体开设普法专栏,运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推送普法内容,制作播放普法短视频,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开展精准普法。聚焦企业需求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活动10余场,服务企业100余家。依托“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面向群众、社区、校园开展集中普法宣传10余场,推动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融入日常生活。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目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以下方面:一是法治学习的系统性、深度不足,整体学习成效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案件办理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精准性和实效性不够突出,传播效果有待增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凝聚法治思想共识。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拓展学习载体、创新培训方式,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推动专题学习和系统培训走深走实,着力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持续压实法治责任,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健全法治建设责任体系,细化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支撑作用。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聚焦实务需求开展实战练兵,加强案卷评查,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

    (三)持续坚持法治护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步伐。严格执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强化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监管,严厉打击恶意排污等违法行为,坚决守护云浮绿水青山生态底色。

    (四)持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落实落细各项便企利民政策,畅通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推动权力运行透明规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更高水平政务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

    (五)持续加强监督制约,推动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行政应诉能力提升,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满意度。主动接受各类监督,深化内部管理和警示教育,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六)持续创新普法实践,厚植全民生态法治氛围。聚焦企业、群众、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场景化体验式普法模式,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吸引力和实效性。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和志愿服务,营造“人人参与环保、人人守法护绿”的良好社会风尚,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筑牢坚实法治保障。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