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浮市“无废细胞”建设工作方案》(云环函〔2024〕258号)要求,现将通过验收的10个“无废细胞”予以公布。
希望各单位再接再厉,巩固深化“无废细胞”建设成果,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探索创新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的新举措、新模式,守牢安全无害化处置底线,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好示范作用,推动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更上新台阶。
第一批“无废细胞”单位
注:根据《云浮市“无废细胞”建设工作方案》(云环函〔2024〕258号),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区域特色,创新“无废细胞”类型。“无废学校”“无废乡村”为第一批创新类“无废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