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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已经不在了,公司这边也没个合理的赔偿方案,我们家属心里既痛心又气愤!”
近日,一群群众来到罗定市苹塘司法所,情绪激动地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反映,自己的亲属朱某在务工过程中突发意外死亡,要求某建设公司进行工伤死亡赔偿。
在进一步了解情况时,苹塘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原来在1月11日朱某发生意外后,公司已第一时间通知了朱某的亲属们过来协商死亡赔偿问题,但是派出的2名代表始终没有正面回应家属们的要求,一直说要汇报上级才能确定赔偿金额,而亲属们从外省过来,时间紧迫,路途遥远,还要处理朱某的身后事,迫不得已才到苹塘司法所寻求帮助。 岁末年关,苹塘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某建设公司的2名代表到场协商。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结合矛盾争议焦点和双方诉求,苹塘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采取“面对面”方式,稳控双方情绪,阐明既定事实,向双方当事人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相关条例和规定,结合案例和本案实际情况,理清公司方应承担的责任。 为缓解冲突、减少对立,苹塘司法所工作人员融合“情、理、法”,采取“单对单”“背靠背”方式,单独对朱某的家属们进行思想疏导,结合法律法规劝导换位思考;同时,与公司方的2名代表沟通,引导其从企业形象、企业信誉和长远发展等方面考虑,理解家属们的心情和处境,对赔偿金额再作商定。 经过多番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心理预期一步步拉近,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方同意给付死亡赔偿金88万元并支付朱某尚未结清工资27000元,公司方先支付人民币5万元,剩余款项在一个星期内打到家属提供的银行账户内。苹塘司法所工作人员趁热打铁,起草调解协议书,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至此,该起工伤死亡赔偿纠纷仅用了1天时间便得以及时、高效化解。 为民服务解难题,人民调解息纷争。苹塘司法所将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用心用情调解每一起纠纷,持续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