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省财政厅于2024年12月向我市下达了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为及时跟进掌握2025年省专项资金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等情况,更好推进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按照我局与各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有关规定以及省级对地方专项资金转移绩效目标要求,现我局决定对云浮市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方式
(一)检查范围。
1.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的项目(详见附件1)。
2.省财政厅下达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202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及保护)。
(二)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以材料检查方式为主;如有必要,将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承担单位:主要检查项目合同(任务书)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合同(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等。
(二)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检查省级对地方专项资金转移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要求的内容和指标完成情况,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时间
(一)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25年9月10日前提交项目中期检查表、中期报告。(详见附件2、3)
(二)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请于2025年9月10日前提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4)。
四、检查程序
(一)材料准备。1.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整理、撰写中期检查材料。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项目工作中期总结、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报告、项目开支情况表(暂不需提供经费决算情况),并填写附件2表格。2.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整理、撰写中期检查材料。材料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成果及成果佐证材料、资金支出情况。
(二)初审意见。项目承担单位将中期检查材料初稿完成后,提交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进行初审,并根据初审意见进行修改。
(三)检查及情况反馈。1.项目承担单位将中期检查材料提交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市局组织检查。检查过程中在必要时组织实地检查;检查完毕后,市局将检查意见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反馈项目承担单位。2.省财政厅下达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2025年省级对地方专项资金转移项目,市局组织检查。检查完毕后,市局将检查意见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反馈各县局。
五、相关要求
(一)1.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市局意见修改后,按照项目合同复印件、中期总结、成果及佐证材料、推广应用情况、经费开支情况的顺序统一汇总装订,一式贰份,盖章后于9月10日前提交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电子扫描件同时提供。2.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盖章版)通过OA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各县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自查工作,全面、客观反映自查情况,及时报送自查材料,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同一项工作、同一个绩效用于不同项目的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市局开展抽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科梁尚坤,联系电话:0766-8923598,邮箱:yfzhishi@163.com 。
2.云浮市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中期检查表.docx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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