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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药、兽药经营门店及线上经营从业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严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云浮市将所有互联网销售农兽药渠道纳入重点整治范围。云浮辖区所有依托线下实体农资门店,通过互联网开展农药、兽药销售经营活动的主体,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规范线上经营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执法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现将有关合规经营要求及责任追究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守准入标准,规范资质备案
从事线上农药、兽药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合法有效《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向属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完成互联网经营备案。各经营主体须在网店首页、直播间等经营主页面显著位置,完整公示全套经营证照信息。无实体经营门店、无标准化仓储条件的经营主体,不予办理线上经营备案。严禁租借、挂靠、伪造资质开展线上农兽药经营活动。
二、严守禁售红线,杜绝违规流通
严格执行农兽药禁限用管理规定,严禁通过网络销售克百威、涕灭威、灭多威、氧乐果等四类2026年6月1日起全面禁用的高毒农药及各类限制使用农药。严禁网络经营农业农村部250号公告列明的违禁兽药、停用兽药、人用药、兽药原料药,严禁超许可范围开展农兽药经营活动。坚决杜绝以叶面肥、微生物菌剂、水产调水剂等产品为掩护,变相销售未登记、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假冒伪劣农兽药的违规行为。
三、严守管控要求,落实溯源管理
严格规范兽用处方药线上经营管理,线上销售兽用处方药必须核验执业兽医有效处方,相关处方资料留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全面落实兽药追溯管理制度,所有兽药产品出库必须扫码上传追溯系统,严禁遮挡、损毁、篡改追溯二维码,严禁虚假填报追溯数据,确保兽药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规范经营行为,杜绝违规交易
线上产品宣传、直播讲解、图文介绍等内容必须真实合规,严禁夸大产品功效、虚构防治效果、擅自扩大适用范围,必须如实标注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严禁通过直播间、社交平台等线上引流,诱导消费者开展线下现金交易、匿名交易等规避监管行为,完整留存实名交易记录及购销台账,留存期限不少于2年。邮寄农兽药的经营主体须依规出示线上经营备案凭证,所有禁限用农兽药一律不予寄递。
五、法律责任提示
各线上农兽药经营主体务必牢固树立守法、诚信经营理念,严格遵守农兽药网络经营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全面规范线上销售、宣传、交易、追溯等全流程经营行为,自觉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合规经营红线。针对网络销售农兽药领域存在的资质不全、违规售卖、虚假宣传、追溯缺失、私下交易、销售禁限用及假劣农兽药等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的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农兽药经营主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对照本次告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整改落实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排查、产品监督抽检、线索核查等监管工作,共同维护云浮市农兽药网络经营秩序,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经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农药兽药违法违规行为或问题线索,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14:30—17:30)实名拨打以下投诉举报电话,我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并依法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告知。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26日
投诉举报电话:0766—8923253(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