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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肇庆双胞胎猪业有限公司涉嫌运输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案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
肇庆双胞胎猪业有限公司
二、听证时间
2026年3月26日上午9:00
三、听证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兴隆路45号云浮市农业农村局五楼东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66-8923319
联系人:何美爱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兴隆路45号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听证会召开3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旁听的,请于听证会召开3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旁听;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在听证当日携带身份证件入场,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如当事人因商业秘密等原因申请不公开听证,当事人应于听证会召开3日前书面告知听证机关,经听证机关审核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听证会将不公开举行,届时将以适当方式通知旁听人员不再参加;如听证会取消,旁听自动取消。
特此公告。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