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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农业领域重大事故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5 16:46:48 文档来源: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查看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广东省农业领域重大事故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方案》和《云浮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广东 65条具体措施,全面落实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渔业、农机、农村沼气、畜牧沼气、屠宰、农药、兽药、饲料、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兼顾新业态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监管,督促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红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各级责任人以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力度;各有关科室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增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系统治理和重大风险防控,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较大事故和事故总量,稳定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企业层面:突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责任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研究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2)组织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同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告。

  (3)专项行动期间,及时吸取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同类事故隐患。

  (4)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1)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3)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1)农业领域加工项目、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等相关冷库、建有冷藏库的屠宰企业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和1次特种作业人员专项安全警示教育培训。

  (2)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3)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4)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两电一容”等特殊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5)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涉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风险点,逐一落实风险辨识警示、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1)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要针对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2)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3)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外包外租单位特殊作业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特殊作业现场必须配置本单位和外包外租单位“双监护”人员。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风险岗位、高风险岗位、高风险环节、高风险设施要结合实际增加演练频次。

  (2)通过定期演练、安全教育培训等,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 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政府部门层面: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科室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行业监管“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倒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

  1.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

  (1)市农业农村局各行业线条继续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对接,不断完善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等标准,做到有标可依、有章可查。每个重点行业领域明确1-2个重点县(市、区)和若干个重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帮扶指导。

  (2)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细化本辖区农业各行业专项整治方案,以安全宣讲、制发提示卡、明白纸等方式将整治重点要求通知到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整治落实到位。

  2.开展监管专题培训。

  (1)各行业线条要利用农业经营主体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集中开展监管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2)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

  (3)专题培训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监管能力水平。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监管。

  (1)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针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或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农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落实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3)根据监管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1)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各行业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区开展约谈通报,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3)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况对有关地区进行约谈,并在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进行通报。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1)各级农业各行业线条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2)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联合信用监管。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和重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三、工作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5日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聚焦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案,压实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查自改(2023年6月30日前)。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照重点检查事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安全专题培训。

  (三)严格部门监管(2023年12月31日前)。各行业线条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一线,严查各类安全隐患,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机制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排查到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加强组织推动,层层传到压力,狠抓末端落实,查细、查实、查严,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压实监管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有效运用暗查暗访等方式,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加大跟踪督查、督导调度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工作调度,确保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要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6月4日前报我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局相关科)每月27日前报送《全市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和《云浮市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6日、2023年12月6日前报送我局。

附件:1.云浮市农业农村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

  2.全市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3.云浮市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4.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5.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6.农机安全管理措施

  7.渔业船舶领域排查重点

  8.农业农机领域排查重点

  9. 农村沼气领域排查重点

  10.屠宰领域排查重点

  11.农药领域排查重点

  12.兽药领域排查重点

  13.饲料领域排查重点

  14.畜禽养殖领域排查重点

  15.农业领域有限空间排查重点
附件1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为落实市安委办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我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加强全市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成立云浮市农业农村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招松金:市委农办主任,党组书记、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副组长:梁胜华:市委农办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

  黎彦楷: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庆固:党组成员、副局长

  詹民锐: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雪龙:党组成员

  陈绍锋: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余新盛:总农艺师

  成 员:沈文彬  综合协调科科长

  潘健华  办公室主任

  叶晓丽  政策法规与改革科科长

  李志灵  发展规划科科长

  伍振达  乡村产业发展科科长

  苏天阳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科长

  陈宝华  扶贫规划科科长

  苏耀毅  扶贫开发指导与老区建设科科长

  许其锋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信息科科长

  张建文  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科长

  李沃林  畜牧业管理科科长

  张天德  渔业管理科科长

  唐民锦  农业机械化与农田建设管理科科长

  叶鸿明  农业综合执法监督科科长

  谢勇军  科技教育与植保植检科科长

  张小燕  人事科科长


附件2

  全市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总体情况

对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市级部门精准严格执法情况

其他相关工作跟踪落实情况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个)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个)

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个)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个)

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个)

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个)

部门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个)

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个)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

(家)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

(家)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

(家)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

(家)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家)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家)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

(家)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

(家)

帮扶指导重点县(市、区)(个次)

帮扶指导重点镇(街)(个次)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行政处罚

(次)

行政处罚(万元)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

(次)

移送司法机关

(人)

责令停产整顿

(家)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

(家)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

(个)

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

(个)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人)

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

(次)

分管(联系)本部门的市领导现场督导检查

(次)

本部门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

(次)

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人次)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份)

举报奖励(万元)

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在市级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栏题目

(次)

本部门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

(人)

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次)

合计







































1.渔业渔船







































2.农业机械







































3.农村沼气







































4.农药







































5.畜牧沼气







































6.畜禽定点

  屠宰







































7.兽药







































8.饲料







































9.畜禽养殖







































10有限空间








































附件3

云浮市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填报单位:             填报人姓名: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行业领域

重大事故隐患

存在隐患的企业名称

存在隐患的企业类型

查出隐患情况

整改情况

挂牌督办情况

对整改完成隐患的复核(验收)

备注

查出隐患方式

接企业自报或抽查检查发现隐患的部门名称

查出隐患时间

计划整改完成时间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进展更新时间

是否整改完成

实际整改完成时间

是否挂牌督办

挂牌督办的政府(部门)

是否复核(验收)

复核(验收)的部门


1

1.渔业船舶;
2.其他行业领域-农机




1央企、省企在云单位,
2地方国企,
3外商独资及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4其他各类企业

1.企业自查上报
2.部门检查








是/否


是/否


是/否



......




















  填报说明:1.市各有关部门填报市本级接企业上报或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信息。各县(市、区)填报本辖区各级各部门的企业自查发现和政府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信息。

  2.按重大事故隐患涉及的行业领域、企业类型、查出方式(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发现等),分情况填报相关信息。

  3.此表数据与调度表“总体情况”栏的有关数据相一致。

附件4

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核定载员10人及以上的渔业船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渔业船舶结构、主尺度、作业类型的;

  (二)救生消防设施设备、号灯处于不良好可用状态的;

  (三)职务船员不能满足最低配员标准的;

  (四)擅自关闭、破坏、屏蔽、拆卸北斗船位监测系统、远洋渔船监测系统(VMS)或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等安全通导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五)超过核定航区或者抗风等级、超载航行、作业的;

  (六)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国籍证书失效后出海航行、作业的;

  (七)在船人员超过核定载员或未经批准载客的;

  (八)防抗台风等自然灾害期间,不服从管理部门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停航、撤离或转移等决定和命令,未及时撤离危险海域的。

  

附件5 

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农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酒后、服用违禁药品等操作农业机械的;

  (二)拖拉机违法搭载人员的;

  (三)无号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

  (四)存在超载、超限、超速等行为的;

  (五)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导致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

  (六)农业机械存在灯光不齐、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缺失,以及刹车与转向系统失灵等安全隐患的。

 

附件6

农机安全管理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严禁给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严禁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严厉查处违规发放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的行为。

  (二)强化技术检验。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强化运行安全技术要求及安全装置检查,对不符合条件以及未粘贴反光标识的拖拉机运输机组不予通过检验。

  (三)强化宣传培训。运用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安全培训,提高农机手安全驾驶和操作技能。

  (四)强化执法检查。规范农机安全执法履职行为,明确职责,落实到岗。严查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未年检、拼装改装、违法载人、超速超载、伪造变造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附件7

渔业船舶领域排查重点

  一、排查范围

  即日开始到2023年12月底,各级渔业渔政部门通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执法监督和基层走访等多种形式,做到渔业安全生产督查“全覆盖”,即市级渔业渔政部门对涉渔县(市、区)监督检查全覆盖、县级渔业渔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渔船渔港及渔民监督检查全覆盖,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将工作措施落实到港、到船、到人。

  二、排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重大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一表三清单制度。隐患动态清零、定期调度等要求是否落实到位;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是否制定,各项措施任务是否落实到位。

  (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异地作业渔船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是否建立;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渔业船员培训教育是否制定计划并得到有效落实;渔船停泊点安全基础设施是否健全,渔船停泊点安全防护能力,渔船消防救生设备配备是否齐全。渔业安全行政执法是否到位,重管理,轻处罚现象是否得到改善。

  (三)渔船及停泊点安全监管执法情况。包括渔业职务船员配备及普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适航及有关安全通导、消防设施设备配备,船东船长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重点排查船证不符等情况,网具使用(特别是使用帆张网)等违规作业行为。

  (四)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渔船水上突发险情处置是否及时,包括事故接警报告、水上救助组织协调、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置等情况。事故调查报告是否向社会公开,并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结果

备注

1

安全管理

渔船检验、国籍证书

□有  □无


2

渔业捕捞许可证

□有  □无


3

船员证书

□有  □无


4

职务船员配员情况

□有  □无


5

船舶稳性

网具堆放、渔获装载

□有  □无


6

排水舷口

□有  □无


7

消防设备及措施

储气瓶、危化品的存放和管理

□有  □无


8

消防设备(含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灭火器)

□有  □无


9

救生设备

救生艇筏

□有  □无


10

救生圈

□有  □无


11

救生衣

□有  □无


12

火焰信号及其他设备

□有  □无


13

无线电通信设备

是否按要求配备

□有  □无


14

九位码与船舶是否对应

□是  □否


15

渔船其它设备

电气设备

□有  □无


16

油路管路

□有  □无


17

号灯号型

□有  □无


18

船名标识

船名号刷写、号牌悬挂

□有  □无



附件8

农业农机领域排查重点

  一、排查范围

  即日开始到2023年12月底,各级农机管理部门通过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基层走访等多种形式,做到农机安全生产督查达到两个100%,即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对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督导检查达到100%,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辖区内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组织排查达到100%。强化监管责任,将措施落实到组织、到机械、到人,织密农机安全监管网格。

  二、排查重点

  (一)安全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与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情况;是否制定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负责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请况;是否有专人专职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二)“双控”机制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否对企业风险因素进行全面了解,形成风险管控清单,制定的管控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建立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合作社是否按规定开展全员岗位隐患排查;是否形成“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

  (三)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与落实农机作业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情况;是否制定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负责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有专人专职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四)农机合作社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可燃液体罐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危险化学品仓库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柜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定期更换,有更换记录和有限期标签;泡沫发生系统、消防水幕、喷淋、蒸汽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能够随时投入使用,是否定期检查。

  (五)健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情况。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及时修订和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装备建设,组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情况。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结果

备注

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1.是否建立农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包联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

□是 □否


2.是否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是 □否


3.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是 □否


4.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并组织考核;

□是 □否


5.是否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是 □否


6.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是 □否


7.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是 □否


8.是否及时、如实报告农机事故;

□是 □否


9.是否制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

□是 □否


10.是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是 □否


2

“双控”机制建设落实情况

1.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是否对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形成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对较大及以上等级的风险制定专门管控方案,制定的管控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是 □否


2.是否建立农机事故隐患排除查清单,并编制隐患治理信息台账;

□是 □否


3.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全员全岗位隐患排查,建立“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付”的工作模式。

□是 □否


3

作业安全管理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存在无牌无证、安全设施不全等安全隐患;

□是 □否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参加年度检验;

□是 □否


3.驾驶操作人员是否持有驾驶证作业,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


4.驾驶操作人员是否存在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操作规程情况;

□是 □否


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违反规定载人;

□是 □否


6.联合收割机是否存在不配备防火装备进行收割作业情况;

□是 □否


7.拖拉机是否存在超速超载情况;

□是 □否


8.是否使用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

□是 □否


9.是否存在不堪察作业场地,不了解作业区域环境(树木、水井等)进行作业的情况。

□是 □否


4

消防安全情况

1.农机合作社可燃液体罐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危险化学品仓库区域是否按照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是 □否


2.消防柜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定期更换,有更换记录和有限期标签;

□是 □否


3.泡沫发生系统、消防水幕、喷淋、蒸汽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能够随时投用,是否定期试验;

□是 □否


5

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1.是否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和及时修订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是 □否


2.是否组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是 □否


附件9

农村沼气领域排查重点

  一、排查范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各级有关部门按照“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的原则,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基层走访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沼气领域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对象包括全市现存量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

  二、排查重点

  (一)安全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督促地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是否开展核实核查农村沼气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情况,完善台账清单;是否按要求落实上级专项工作部署;是否提醒对闲置、报废沼气设施做好安全处置。

  (二)沼气工程。沼气工程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备、明显;是否控制非厂区工作人员进出;企业是否建立完善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巡查巡检重点区域及设施设备,并记录安全检查情况;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区防火、防雷、防爆、防中毒、防淹溺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且能正常使用等。

  (三)户用沼气。是否组织户用沼气入户抽查;是否向农户发放安全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资料;用户是否了解安全使用常识情况(沼气池必须由专业人员维修,不得擅自入池,周边禁燃烟火,灶具使用场所通风良好,进出料口盖板完整、管线配件及时更新等)。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重点内容

结果

备注

1

安全领导

责任落实

情况

1.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是 □否


2.是否开展核实核查农村沼气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情况;

□是 □否


3是否完善农村沼气设施台账清单;

□是 □否


4.是否提醒对闲置、报废沼气设施做好安全处置。

□是 □否


2

沼气工程

1.沼气工程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备、明显;

□是 □否


2.是否控制非厂区工作人员进出;

□是 □否


3.企业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是 □否


4.是否定期巡查巡检重点区域及设施设备,并记录安全检查情况;

□是 □否


5.是否建立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是 □否


6.生产区防火、防雷、防爆、防中毒、防淹溺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且能正常使用。

□是 □否


3

户用沼气

1.是否组织户用沼气入户抽查;

□是 □否


2.是否向农户发放安全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资料;

□是 □否


3.用户是否了解安全使用常识情况(沼气池必须由专业人员维修,不得擅自入池,周边禁燃烟火,进出料口盖板完整,管线配件及时更新等);

□是 □否


4.灶具场所是否通风。

□是 □否



附件10

畜禽屠宰领域排查重点

  一、排查范围

  即日开始到2023年12月底,各级畜禽屠宰管理主管部门通 过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基层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 对全市畜禽屠宰企业开展全覆盖式大排查大整治,层层压实责任,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人、到岗,切实督促畜禽定点屠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排查重点                      

  (一)安全领导责任落实情况。建立与落实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情况;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监督指导责任情况;负责人督 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情况;屠宰环节安全生产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双控”机制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双控”工作制度和工作档案情况;开展“双控”工作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编制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张贴至岗位操作场所;编制发布风险分布图、公示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及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等情况;屠宰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与活动和宣传发动情况。

  (三)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消防柜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定期更换,有更换记录和有限期标签;从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合格,并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对污水处理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等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是否落实了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有液氨制冷设施设备的企业是否安装防液氨泄漏警报装置;是否定期对传动设备、劈半锯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四)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情况。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修订;是否完善了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开展了应急演练活动。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重点内容

结果

备注

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是 □否


2.是否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如实记录相关培训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是 □否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是否组织安全生产考核;

□是 □否


4.是否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是 □否


5.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至岗位操作场所;

□是 □否


6.是否建立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是 □否


7.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是 □否


8.是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是 □否


2

“双控”机制建设落实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双控”工作制度和工作档案;

□是 □否


2.是否建立“一表三清单”(情况汇总表、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追责问责清单)。

□是 □否


3

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1.消防柜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完好无损;

□是 □否


2.是否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定期更换,有更换记录和有限期标签;

□是 □否


3.从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合格,并具备相应资质;

□是 □否


4.使用液化气燎毛是否符合燃气管理相关规定;是否 存放汽油、油漆、酒精等易燃物品;

□是 □否


5.是否经常检查,防止电器和线路老化、破损、受潮、短路等;

□是 □否


6.是否对污水处理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等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是否落实了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

□是 □否


7.有液氨制冷设施设备的企业是否安装防液氨泄漏警报装置;

□是 □否


8.是否定期对传动设备、劈半锯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是 □否


4

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情况

1.是否建立健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修订和完善;

□是 □否


2.是否完善了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

□是 □否


3.是否组织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是 □否



附件11

农药安全监管领域排查重点

  一、排查范围

  即日开始到2023年12月底,各级农药管理部门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基层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排查,排查农药生产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农药经营单位消防、用电、通风及使用单位用药安全等情况。

  二、排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农药生产企业是否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做到农药生产企业岗位安全责任制“一企一清单”。保障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应急处置措施,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实现安全风险点危险源“一企一清单”。

  (二)农药生产重点环节安全情况。一是原药生产,加压加热、氨化氯化等危险性较高的化学反应生产工艺,锅炉、压力管道容器设施等特殊作业是否存在隐患。二是杀虫气雾剂生产,充气房和储存罐区、瓶组间等供气设施管理是否存在隐患。三是危化品使用存放,危化品原材料、溶剂、推进剂等物质使用,仓库、罐区存放管理是否按照应急等相关部门要求,是否存在隐患。四是蚊香坯制作,碳粉存放及管理是否存在隐患。

  (三)农药安全经营使用情况。排查农药经营门店是否配置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等设施是否在有效状态,经营人员能否熟练使用。经营场所、仓储场所通风是否通畅,用电是否安全。经营的农药是否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等有效隔离,是否存在经营禁用农药行为。农药使用单位是否能妥善保管农药,是否配置和科学使用配药、用药防护装备,是否存在使用禁用农药行为。

  三、 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结果

备注

1

农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是 □否


2.是否建立企业岗位安全责任制清单和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清单;

□是 □否


3.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是 □否


4.安全投入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


2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情况

1.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合格,并具备相应资质;

□是 □否


2.生产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


3.是否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

□是 □否


4.涉及危化品生产使用的,是否按照应急等相关部门要求使用存储危化品;

□是 □否


5.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充足,是否完好无损,是否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并保证灭火器处于有效状态。

□是 □否


3

农药经营安全情况

1.是否配置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在有效状态,经营人员能否熟练使用;

□是 □否


2.用电线路是否规范敷设;

□是 □否


3.经营场所、仓储场所通风是否通畅;

□是 □否


4.经营的农药是否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等有效隔离;

□是 □否


5.是否存在经营禁用农药行为。

□是 □否


4

农药使用安全情况

1.是否能够妥善保管农药,是否配置配和正确使用药用药防护装备;

□是 □否


2.是否存在使用禁用农药行为。

□是 □否



附件12

兽药领域排查重点

  一、排查范围

  即日开始到2023年12月底,各级兽药药政管理部门通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执法监督和基层走访等多种形式,实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的领导机制,层层分解责,强化责任追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 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为主线,进一步强化本辖区内兽药生产企业,特别是兽用原料药、大中型中药提取生产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全市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全市兽药行业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排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重大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按 照市安委办安排,开展了安全素质提升行动。一表三清单制度、 隐患动态清零、定期调度等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各项措施任务是 否落实到位。是否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 是否开展了以案示警。兽药生产企业是否把安全培训纳入发展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是否严格落实了主体责建立与落实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情况;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监督指导责任情况;负责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

  (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是要求兽药  生产企业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进行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将员工的精神面貌调整到工作状态。二是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对新招录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和复工人员进行系统性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三是兽药生产企业开展了全面的风险隐患自查, 落实风险防控技术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四是兽药生产企业要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控,特别是要做好原料药、中药提取、中药粉碎车间和危险品库(区)等高风险企业或区域的安全监控。

  (三)兽药行业安全监管情况。要对重点市县、重点兽药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指导,要求企业负责人强化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把兽药安全生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堵塞安全生产漏洞,真正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抓好安全生产企业“双控”机制的落实,督促兽药生产企业查找排除本单位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情况。是否制定了兽药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修订;是否完善了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是否开展了兽药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重点内容

结果

备注

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是 □否


2.是否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如实记录相关培训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是 □否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是否组织安全生产考核;

□是 □否


4.是否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是 □否


5.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是 □否


6.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是 □否


7.是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是 □否


8.是否制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是否落实值班制度。

□是 □否


2

“双控”机制建设落实情况

1.兽药生产企业是否对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形成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对较大及以上等级的风险制定专门管控方案,制定的管控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是 □否


2.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编制隐患治理信息台账;

□是 □否


3.否按照规定开展全员全岗位隐患排查,建立"风 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

□是 □否


3

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1.兽药生产企业是否落实了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

□是 □否


2.是否加强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控,特别是要做好原料药、中药提取、中药粉碎车间和危险品库(区)等高风险区域的安全监控;

□是 □否


3.消防柜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定期更换,有更换记录和有限期标签;

□是 □否


4.泡沫发生系统、消防水幕、喷淋、蒸汽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能够随时投用,是否定期检查。

□是 □否


4

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情况

1.是否建立健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修订和完善;

□是 □否


2.是否组织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是 □否



附件13

饲料领域排查重点

  一、排查范围

  即日开始到2023年12月底,各级饲料主管部门要通过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基层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全市的饲料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式大排查大整治,层层压实责任,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人、到岗,切实督促饲料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排查重点

  (一)安全领导责任落实情况。建立与落实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情况;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监督指导责任情况;负责人督 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情况;饲料安全生产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双控”机制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双控”工作制度和工作档案情况;开展“双控”工作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编制发布风险分布图、公示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及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等情况;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参与活动和宣传发动情况。

  (三)消防安全落实情况。消防柜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定期更换, 有更换记录和有限期标签;从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合格,并具备相应资质。危化品保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双人双锁管理机制。

  (四)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重点内容

结果

备注

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是 □否


2.是否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如实记录相关培训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是 □否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是否组织安全生产考核;

□是 □否


4.是否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是 □否


5.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是 □否


6.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是 □否


7.是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是 □否


2

“双控”机制建设落实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双控”工作制度和工作档案;

□是 □否


2.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否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和宣传活动。

□是 □否


3

消防安全情况

1.消防柜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完好无损;

□是 □否


2.是否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定期更换,有更换记录和有限期标签;

□是 □否


3.从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合格,并具备相应资质;

□是 □否


4.是否经常检查,防止电器和线路老化、破损、受潮、短路等;

□是 □否


5.危化品管理是否规范到位,是否建立双人双锁管理机制。

□是 □否


4

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情况

1.是否建立健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修订和完善;

□是 □否


2.是否组织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是 □否


3.是否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是 □否



附件14

畜禽养殖领域排查重点

  一、排查范围

  即日开始到2023年12月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督促指 导和基层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督促指导畜禽养殖业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畜禽养殖行业平安健康发展的稳定生产环境。

  二、排查重点

  (一)安全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畜禽养殖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与落实安全管理相关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是否建全到位。

  (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畜禽养殖场消防、用水、用电及圈舍、陈旧危房、青贮池及池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饲(草)料加工间、投料混和设施使用安全情况是否落实到位。

  (三)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重点内容

结果

备注

1

安全领导责任落实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是 □否


2.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双控”机制;

□是 □否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是否组织安全生产考核;

□是 □否


4.是否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是 □否


5.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是 □否


6.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是 □否


7.是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是 □否


2

区域安全落实情况

1.办公用房是否安全;

□是 □否


2.用水用电是否安全。

□是 □否


3

消防安全情况

1.消防柜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完好无损;

□是 □否


2.是否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定期更换,有更换记录和有限期标签;

□是 □否


3.从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合格,并具备相应资质;

□是 □否


4.易燃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


5.是否经常检查,防止电器和线路老化、破损、受潮、短路等;

□是 □否


6.沼气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等有限空间是否有明确标识并只允许相关技术人员进入,是否有急救设施;

□是 □否


7.存在饲料自配料车间的,是否配备单点除尘装置等防爆措施。

□是 □否


4

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情况

1.是否建立健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修订和完善;

□是 □否


2.是否组织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是 □否



附件15

农业领域有限空间排查重点

  一、排查范围

  即日开始到2023年12月底,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组织大排查等多种形式,对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有限空间安产生产工作检查,压实安全责任。重点督促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四个落实”,严格执行“七不准,层层压实责任,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人、到岗。

  二、排查重点

  (一)有限空间作业“四个落实”执行情况。是否落实安全标识警示;是否落实装备配备;是否落实安全作业;是否落实演练培训。

  (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落实情况。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并建立管理台账;是否经过通风和检测合格,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过程中是否有采取连续通风和检测措施;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是否在场或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电器设备是否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企业负责人审批后进行作业;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合格上岗、现场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三)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重点内容

结果

备注

1

“四个落实”执行情况

1.是否落实安全标识警示;

□是 □否


2.是否落实装备配备;

□是 □否


3.是否落实安全作业;

□是 □否


4.是否落实演练培训。

□是 □否


  2

“七不准”落实情况

1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并建立管理台账;

□是 □否


2.是否经过通风和检测合格,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过程中是否有采取连续通风和检测措施;

□是 □否


3.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是 □否


4.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是否在场或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是 □否


5.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电器设备是否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

□是 □否


6.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企业负责人审批后进行作业;

□是 □否


7.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合格上岗、现场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是 □否


4

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情况

1.是否建立健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修订和完善;

□是 □否


2.是否组织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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