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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豇豆(豆角)种植单位和农户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04-28 09:00:22 文档来源: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查看次数:- 【字体:

全市豇豆(豆角)种植单位和农户:

  你们好!即将迎来2023年豇豆(豆角)大量上市时节,而豇豆(豆角)作为重点监管的风险品种,受到各界及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为保证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发出《致全市豇豆(豆角)种植单位和农户的一封信》。请广大种植豇豆(豆角)的朋友们和我们一起做好以下工作:

  一、正确选购农药

  1. 选择到有资质的经营门店购买农药,切不可随意在非法经销点购买,不购买使用所谓的“秘方药”。

  2. 注意看清标签说明,如使用范围是否包含豇豆(豆角)、使用方法、范围、毒性等,还要向经销商索要票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使用农药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规定,按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绝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限用使用的农药。

  2. 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农药使用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

  三、做好产品追溯

  1. 到所在村登记备案,以便村、乡镇、县、市级监管。

  2. 建立农资投入品台账,如实做好农资购买、使用、保管、库存等方面记录。

  3. 豇豆(豆角)上市前一定要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上市前3天向属地镇(街)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申请快速检测,检测合格方可上市销售。检测不合格的,如检出禁用农药,将直接铲除,如常规农药超标的,择期重新抽样送检,直至检测合格才准予采摘上市。

  4. 生产和采摘期间主动接受监管人员抽样检测和村级协管员巡查检查。

  5. 豇豆(豆角)上市时必须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到带证上市。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离不开广大种植单位和农户的理解和配合,欢迎广大群众举报使用蔬菜上禁用农药和不遵守安全间隔期规定使用常规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衷心祝愿广大种植单位和农户事业越来越旺,效益越来越好。

  举报、咨询电话:

  云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8831918 

  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8638980 

  罗定市农业农村局:3882866 

  新兴县农业农村局:2978305 

  郁南县农业农村局:7592344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892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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