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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净化是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推动无疫区建设的重要基础,更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实施动物疫病净化消灭,是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路径,也是动物疫病防控的最终目标。2021年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将“净化消灭”明确纳入动物防疫的方针和要求;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指出: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是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强化养殖场生物安全管理,推进动物防疫工作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畜禽生产性能和产品质量,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产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2025年广东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同样提出,要着力抓好动物疫病净化,构建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分区防控“三位一体”新型动物区域化管理格局。各级文件部署要求,为我市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随着现代畜牧业的深化发展,集约化和规划化程度不断提升,动物及产品的流通日益频繁,对动物疫病防控提出更高的要求。尤其是非洲猪瘟传入我国后,传统的防控模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市作为畜牧业大市,推动疫病净化成为提升养殖企业生物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为此,我市农业农村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有关目标及国家、省的工作部署,在工作中坚持“三大原则”推进净化工作,一是“企业主体,政府支持”,充分调动发挥养殖场户和企业主体作用;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施差异化净化策略;三是“点面结合,整体推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连片净化,形成示范带动效益。为确保工作落地见效,我市聚焦“四大关键环节”,构建全链条推进机制。一是加强对接沟通。成立市、县级动物疫病净化技术工作小组,明确分工,与企业直接沟通对接,解读宣传政策文件,细化申报指南,一场一策深入指导材料撰写,严格谨慎审核报送,为申报材料质量把关。二是督促防控措施落实。全面围绕生产、人流物流、种源、隔离、消毒、淘汰、无害化处理、免疫、监测、诊疗巡查、淘汰、净化效果维持、检疫等生产管理、生物安全管理、防疫管理等过程内容开展技术指导和常态化监管。三是严格执行年度审查制度,覆盖生产管理、疫病监测、种源控制等,围绕生物安全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养殖场持续符合净化标准。四是聚焦净化动物疫病病种源头控制。对禽白血病、禽沙门氏菌、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伪狂犬病等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净化防控,确保从源头保障畜禽健康安全水平;深入推进布鲁氏菌等人畜共患病净化工作,从而实现人病兽防、源头防控。
在系列举措推动下,我市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成效显著,稳居全省领先行列。2025年新增4家企业通过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取得包括禽白血病、猪伪狂犬病、奶牛布鲁氏菌病、结核病6块净化牌匾。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动物疫病净化场13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10个,总数位居全省首位。
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方针。未来,我市将持续坚守“企业主体、政府支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原则,推动疫病净化工作走深走实。这项工作的持续深化,既需要企业、养殖场户主动担当,更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凝聚合力。各级政府要持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出台对企业净化的鼓励性政策,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全社会对疫病净化工作的认知度。唯有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方能推动动物疫病由点及面逐步净化的目标,实现畜牧业健康稳定持续高效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和农牧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市、县级动物疫病净化技术工作小组技术指导、监测采样、申报初审:

净化场专家现场评审:


年度审查:

云浮市国家级、省级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