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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政局印发了2025年云浮市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明确了我市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城镇895元/人·月,农村716元/人·月;低保补差水平为:城镇715元/人·月,农村394元/人·月。明确2025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城镇1432元/人·月,农村1146元/人·月。2025年云浮市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