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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基本遵循。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云浮市民政局在广东省民政厅的部署指导下,开展了“‘约’来粤好”主题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活动。通过基层征集、市县民政部门择优推荐、省民政厅组织评选等程序,从各地报送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评选出一些优秀范例,体例涵括条款式、结构式、顺口溜、三字语、民谣等,内容符合实际、措施针对性较强、群众喜闻乐见、社会效果较好,现进行系列宣传展示,推动基层进一步形成依法立约、民主修约、自觉履约、严明执约的良好氛围。其中,我市郁南县桂圩镇龙岗村、云安区石城镇上洞村、云城区河口街红阳村、新兴县水台镇六乡社区、新兴县新城镇云吟村等五个村(居)民委员会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已成功入选广东百篇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汇编。
近年来,云浮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统一决策部署及省民政厅的指导,扎实开展和督促落实各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截至目前,全市972个村(居)民委员会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率已达到了100%。 一、坚持高位推动,专门安排部署 二、成立工作组,指派指导员 三、逐级督查,推动修订工作落实 目前,全市村级议事协商各类事项都形成了以村规民约内容为前提的“约定”模式,真正让村规民约发挥作用贯穿于村级事务治理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