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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群众性祭扫活动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加强清明节祭扫期间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感染,经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和预判预控,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加强辖区内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管理的实施细则或通告,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基层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民政、宣传、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林业等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压实殡葬服务机构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按规定时间迅速上报。镇、村要成立专项巡查队伍,加强管控力度,做好巡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新媒体,通过张贴公告、倡议书、公益短信、宣传车、广播喇叭、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宣传今年清明节期间要加强群众性祭扫活动管理,避免人员扎堆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祭祀方式。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做好表率,以身作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开展简约、文明祭祀,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市民群众。
三、加强排查管控。各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要成立专门工作组,对辖区内的宗族宗祠纪念、祭祖扫墓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全面摸清底数,详细列出辖区内存在的集聚性祭扫的全部风险点清单,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纾解,确保辖区内不出现任何形式的集聚性祭扫、聚餐等情况。
四、严控规模人数。各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市民群众开展的祭墓活动加强检查指导,严格控制规模人数,尽量佩戴口罩。各公墓、殡仪馆、骨灰楼等祭扫场所要实施电话实名制预约,每天限制进场祭扫人数,分批分时段进场祭扫,并须参照相关防控指引做好个人防护。公安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外围交通疏导、现场管控、秩序维护。
五、强化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公墓、殡仪馆、骨灰楼等祭扫场所特别是民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从源头上消除火灾、踩踏、坍塌等各类安全隐患,落实紧急安全疏散方案。进一步加强祭扫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配备完善消防器具。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严格祭扫场所和野外火源管控,严禁明火、抽烟或者燃放烟花爆竹,慎防因使用酒精消毒引发火灾事故。一旦出现疫情,要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六、严肃追责问责。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予以查处和打击。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督办组近期将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