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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5〕12号),明确我市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城镇895元/人·月,农村716元/人·月;低保补差水平为:城镇715元/人·月,农村394元/人·月。截至2025年12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24397户58365人,2025年1-12月共发放低保金34950.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