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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5〕13号),明确2025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城镇1432元/人·月,农村1146元/人·月。截至2025年6月,全市共有城乡特困人员12676人,共计发放特困供养金9089.06万元,对特困人员落实照料护理服务,共计发放照料护理费1440.84万元。